景區門票瘋漲背后的制度缺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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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14日 06:54 中國青年報 | |||||||||
張貴峰 “五一”臨近,國內多數知名景點紛紛制訂新票價方案,準備在黃金周到來前實施。據了解,九寨溝景區門票可能漲至200多元;張家界核心景區門票價格從158元漲至245元。(《新聞晨報》4月12日)
自從去年北京確定故宮、長城等世界遺產景點門票漲價方案以來,全國各地景點可謂“聞風而動”,無論公眾如何抱怨,景區管理者總是漲價沒商量,大江南北聽取“漲聲”一片。 為了加強對門票價格的監管力度,近日一份由國家發改委制定的《門票價格管理工作通知》已下發各省物價、旅游等相關部門進行研討,預計將于“五一”前正式發文實施。但對這種在既成事實之后的所謂“監管力度”,筆者不抱樂觀態度———已經漲上去的價,靠這種臨時性“通知”,就能給“管理”回去?更重要的是,景點之所以有恃無恐漲價不休,關鍵不在于門票本身是否缺乏管理,而在于景區背后存在的一系列深層的制度缺失。 首先,這種缺失表現在景區管理權限的混亂上。眾所周知,風景名勝也好,世界遺產也罷,它們在最終所有權上都屬于國家,是屬于全體國民的自然和文化財富。然而在現實管理中,這種景區的根本權屬卻沒有得到充分體現,各種景點名勝不僅在中央層面分屬建設、文物、林業、水利等多個部門掌管,而且具體的管理職責也事實上主要落在各地政府手中,成為景點所在地的地方財產。這樣,國家財產部門化、地方化的結果,必然是景點的被工具化、牟利化;“加強管理”只能是“加強收費”。所以,現在我們需要追問的不僅是景區漲價是否合理,更要追問,國家的景區,誰有權決定它漲價? 其次,伴隨這種管理權屬失范的,是景區本身內在性質、功能定位、認知上的混亂:風景名勝、遺產文物,究竟是社會性的公益物品,還是商業性的牟利工具?其基本功能是文化上的精神熏陶,還是經濟上的牟利生財?顯然,我們現在看到的現實更多屬于后者。各地景區管理部門雖然名義上是所謂“事業性”的管理處,但實際運作更像是一個個惟利是圖的企業,“虧損”、“贏利”成為管理者嘴上的口頭禪,如何最大程度地發揮景區的牟利能力而不是加強保護,成了管理的首要目的。 當然,筆者并不否認景點收取門票的合理性,也不否認發展旅游經濟的必要性。但是這有一個起碼的前提,那就是不能以贏利為目的,更不能將國家的公益資源當地方私產盤剝。在張家界,158元的門票僅僅8元用于資源保護,“景區管理成本”高達47元,就這樣,還要再漲到245元———這種于環境無補、對游客有害的管理賬,道理又在哪里呢? 由此可見,如果我們不從制度根本上落實景區國家性、公益性品質,就門票談門票,不僅這股漲價風很難遏制,旅游觀光費用會變得日益奢侈,而且從長遠看,國家景區資源的保護前景也難以令人樂觀。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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