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潤慈善榜:關(guān)注財富再分配 尋求公平正義之路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13日 10:01 燕趙都市報 | ||||||||
在過去兩年里,中國最慷慨的50位企業(yè)家總共向社會捐贈了13.5億元人民幣,而最慷慨的50家企業(yè)共捐贈了13.6億元人民幣———《胡潤2005中國慈善報告》4月11日新鮮出爐,24位“胡潤2004百富榜”上的富豪榜上有名。 (《瞭望東方周刊》4月11日) 胡潤慈善榜的吸引力,決不遜于胡潤富豪榜。兩者不同之處在于,前者展現(xiàn)富人們的財富品質(zhì),而后者只顯示他們的富有程度。
談及財富,必然涉及社會的公平和正義,從這一點而言,慈善榜的意義要大于財富榜。中國不乏富豪,但缺少富豪慈善家。中國富人一直遭人詬病,與其財富品質(zhì)不無關(guān)系。這既包括財富來源與分配的不公,也包括不少富人的“為富不仁”和他們對待慈善公益事業(yè)的冷漠態(tài)度。 以下一些數(shù)據(jù)或許能說明問題:根據(jù)中華慈善總會的統(tǒng)計,2004年他們所獲捐贈的70%都是來自國外和港臺的,國內(nèi)富豪的捐贈不到15%。約50億人民幣的捐款總額,僅相當于中國當年GDP的0.05%,而美國同類數(shù)字為2.17%,英國為0.88%,加拿大為0.77%。50位慈善家的捐贈總額(13.5億元人民幣),占他們擁有財富的3%。而《商業(yè)周刊》上美國前50名慈善家———5年內(nèi)共捐贈了650億美元,占他們財富的45%。50家上榜企業(yè)平均將年銷售收入的0.18%用做了慈善事業(yè),美國前10大企業(yè)將年銷售收入的0.5%捐獻給公益事業(yè)。 慈善捐贈,可以看作是社會財富的又一次再分配。只不過這種分配不依賴于稅收之類的強制手段,而是一種良心和自愿。但是在實現(xiàn)社會的公平正義上,它與強制分配并無太大差別。 怎樣的財富分配才算得上正義?這是一個頗有爭議的話題。盡管在此問題上,西方的兩位大師諾齊克和羅爾斯一直論戰(zhàn)不休,但他們的觀點卻很有代表性。 羅爾斯的分配正義主張,在機會均等原則下,盡可能照顧“最少受益者”的利益。在他看來,照顧弱者不是慈善,而是一種權(quán)利。如果將此觀點用于富人的慈善捐贈上,捐贈就是富人應盡的一種義務和窮人應享的權(quán)利。 這樣的“分配正義”具有明顯理想主義色彩,以此要求所有富人必須進行慈善捐贈,從而保證“最小受益者”的權(quán)利,顯然不切實際。 諾齊克用他的“正義鏈”挑戰(zhàn)羅爾斯的“分配正義”。這個鏈條包括“獲得的正義”:最初財產(chǎn)的獲得必須清白;“交易的正義”,財富持有過程中的每一次轉(zhuǎn)讓與交易都是自由公正的;“矯正的正義”:如果財產(chǎn)來源或交易存在不公,就必須進行矯正。在諾齊克看來,如果財產(chǎn)所有者的財富來源和交易都清白公正,那么哪怕他富可敵國,也是公正的持有,不應受任何指責。富人可以自愿進行慈善捐贈,但社會和國家沒有任何理由強制他們這么做。 相比之下,諾齊克的觀點反倒更容易讓人接受,也更切合中國人的“仇富”心理———不是仇視財富,而是仇視財富來源與交易的不公———能有幾個中國富豪敢站出來說自己的財產(chǎn)來路清白,從而問心無愧地擁有? 對不義之財進行“矯正”,必須冒社會失序的風險,但是承認任何既成事實,就意味著放棄正義。兩者之間,須有一個折中點,從而最大限制地保證公正的實現(xiàn)。 從這個角度來講,中國富人的慈善捐贈,就不僅僅是個人的自愿行為,更是對其財富獲得方式的一種自我矯正。這種矯正,將有助于社會通過自愿手段,實現(xiàn)財富的再次分配。這一點,從一些聲譽不佳的企業(yè)熱衷慈善捐贈可見端倪。印尼金光集團旗下的亞洲漿紙業(yè)有限公司APP位列中國慈善企業(yè)榜首,在過去的幾年,這家公司因為在海南和云南的速生林項目受到輿論強烈指責。 雖然有專家指出,慈善不是公司履行社會責任的惟一的、或首要的方式。但這種方式,卻有助于新的財富文化的形成,讓達者兼濟天下。 馮雪梅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jīng)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jīng)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