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難炸聲四起 領導下井能否平息安全隱患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08日 21:04 紅網 | |||||||||
安監總局日前發文,要求實行煤礦領導干部下井帶班作業制度,并將其作為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一項重點監察內容。規定要求,集團公司正職領導深入井下不得低于3次/月;分管生產、安全、機電、技術等方面的副職領導不得低于4次/月。領導干部下井考核結果要與安全獎勵掛鉤。(見4月7日《新京報》) 對于這個規定的初衷,安監總局有關負責人說是為了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實現
礦難頻發,讓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傷透腦筋,剛剛在全國人民面前立下軍令狀,要嚴格控制特大礦難的發生,可是特大礦難就是不聽話,照樣炸聲四起,血肉橫飛。對于煤礦的生產安全,安監部門真是絞盡腦汁,幾近無計可施,這個規定把他們這種窘境暴露無遺。 用文件的形式規定礦領導每月要下井多少次,把領導的命與礦工的命綁起來,官民成了同一根繩上的螞蚱,看你們還敢不敢不重視安全生產不?看你們還要不要命?乍一看,方法可行,一轉念,惟余苦笑。 即使我是一介書生,不是商海打滾、頭腦精明的礦主,我也能在不增加任何安全生產投入的情況下,輕易拆解:你規定我每月要下三四次,但你沒有規定我必須要在井下呆多長時間,那我鉆進去,象征性地扶扶鉆機,鏟鏟煤,一分鐘就跑出來,你能說這不是一次嗎?我下井的時候,所有的安全生產機器都運轉,所有的安全生產措施都要落實,我走了,你們以前怎么干現在還是怎么干。再進一步說,我是這里的頭,是礦井皇帝,我下不下井、要下多少次誰管得著?礦工管得著嗎?!沒下井,我照樣說下了,誰奈我何?莫非每一次下井都要安監的人“押”著不成? 按照這個思路,為了體驗士兵在戰場上的危險,從而作出科學的作戰方案,軍事指揮員要親自荷槍上陣、沖鋒殺敵多少次;為了體驗下崗工人的艱辛,從而制定更合理的救助政策,政府官員每月要下崗多少天…… 礦井安全生產堪憂,礦難頻發,安監部門是必須想辦法來解決,但是所想的辦法必須是經過慎重考慮、充分論證、被證明是行之有效的,才可以在全國大范圍推廣,否則不但于事無補,反而會成為社會的笑柄。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