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9液氯泄漏提示:化學危險品多頭監管需整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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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04日 07:04 第一財經日報 | ||||||||
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督導組本月下旬赴10個重點省市,進行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督導 本報記者于素發自北京 4月下旬開始,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將組織督導組,對山東、江蘇等10個重點省市進行一次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督導。
國家安監總局新聞發言人黃毅昨天(3日)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江蘇省正在著手調查“3·29”液氯泄漏事故,暫時沒有新的人員傷亡。 3月29日晚6時50分,京滬高速公路淮安段,一輛槽罐車中的液氯因車禍發生大面積泄漏,附近3個鄉鎮受到波及,目前事故造成28人死亡,疏散村民近1萬人。 記者從國家安監總局獲悉,肇事車輛為私人所有,掛靠在濟寧科迪化學危險品貨運中心,該車標示噸位15噸,實際裝載量達29.44噸。 在國家發改委綜合運輸研究所副研究員朱俊峰看來,對化學品的生產、運輸、儲藏和交易缺乏全程監控,是“3·29”液氯泄漏事故的根本原因。他說,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有專門的要求,但目前,我國還沒有建立一個全國性的化學危險品監控體系和事故應急救援體系。 “危險化學品的運輸涉及到很多方面,運輸、監管、應急救援體系都應配套啟動。”國家發改委綜合運輸研究所運輸管理物流室主任馮浩說,其實我國交通、鐵路、民航等各個領域在危險化學品的運輸上都設置了種種管理措施,然而這些規定在執行中有時會打折扣。 在3月24日~25日召開的2005年中國化學品物流安全研討會上,與會代表指出, 目前,我國化學危險品監管存在多頭管理、標準不一、法規不健全等很多漏洞。有關部門公布的《危險化學品名錄》與國家標準《危險貨物品名表》(GB12268)不一致;在港口碼頭危險化學品倉庫,由于海事與安監部門執行的評價標準不一致,評價結果不同,企業在進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活動時“無所適從”;常壓罐車管理部門多,相互協調不夠;某些行業標準規范不明確,如《汽車運輸液體危險貨物常壓容器(罐體)通用技術條件》(GB18564-2001)中規定對投入運行的常壓罐車及其罐體實行年檢,但對實施年檢單位資質、檢驗項目和要求,都沒有明確規定。 “各個運輸企業都應有自己的救援體系”,國家發改委經濟運行局交通與物流處處長衛勇說,危險化學品的運輸管理主要由交通部和安監總局負責,國家發改委只對影響到國計民生的重要物資運輸進行系統安排和協調。 化學專家、北京華騰實業總公司顧問羅益鋒表示,我國危險化學品的生產、運輸、儲存等環節監控涉及到交通、安監、環保、質檢等多個部門,監控過程中多頭管理最易造成“三不管”的空白區域,再加之部分執行人員玩忽職守等原因,類似“3·29”的事故就難以禁絕。 國家安監總局統計顯示,近年來,我國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呈明顯上升趨勢:從2000年發生事故514起、死亡785人上升到2003年發生事故621起,死亡960人;2004年4月和5月,全國連續發生了13起比較嚴重的危險化學品泄漏和爆炸事故。事實上,政府部門和各個企業已經意識到化學品物流安全的重要性,建立全國危險化學品監控體系和事故應急救援體系也已提上日程。3月29日,由國家安監總局牽頭,公安部、鐵道部、交通部等12個部門共同建立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部門聯絡員會議制度召開了第一次會議。會上,國家安監總局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司向各成員單位通報了2005年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重點,聯絡員們就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與周邊場所安全防護,以及如何盡快推廣HAN阻隔防爆技術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車輛監控管理應用系統等進行了研討。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