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之該不該貼上轉基因標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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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03日 18:09 中國經營報 | ||||||||
楊鋒磊 近日,有關樂之餅干和金寶金黃玉米湯含有大豆轉基因成分的事件被充分曝光。這里暫且撇開其是否采用雙重標準的問題,只探討其是否應該貼上轉基因的標簽。 卡夫公司的說法是其產品并不含有我國農業部《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管理辦法》中
實際上,如果根據《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食品產品中包括原料及其加工的食品含有基因修飾有機體或/和表達產物的,要標注“轉基因XX食品”或“以轉基因XX食品為原料”。按照這個管理辦法,所有涉及轉基因的產品都應標識,但由于該管理辦法可操作性不強,實際市場執行的還是農業部的法規。 根據《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管理辦法》,并不是所有含轉基因的產品都進行標識,主要是原料和輔料的問題。比如豆粕從巴西進口,是轉基因的,就需要標識,但用轉基因豆粕飼養的雞,雞肉就不需要標識。而目前中國轉基因農產品進口可以用作加工原料的只有大豆和油菜籽,所以市場上看到的只有這兩種標識。 事實上,在國內,除了進口大豆和油菜籽外,已經有了轉基因西紅柿、轉基因棉花,但由于沒有進行商品化,所以根據管理辦法,不需要標識。 我國法律法規目前并不要求對加工食品進行標識,包括含有配料的也不進行標識。而在歐洲對轉基因雖然有很嚴格的法律,但也不對用轉基因飼料飼養的肉禽類產品進行標識。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