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郎咸平不為任何階層代言是不負責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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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31日 22:39 人民網 | |||||||||
網友:直言了 有篇評論《有感郎咸平“不為任何階層代言”》,先引用郎咸平的話:“我絕不是在為某一階層代言,我惟一的目的是,呼喚尋求一個公正的、制度化、法治化環境。”然后有個說法:“‘不為任何階層代言’理應是經濟學界學術倫理的底線。經濟學家不同于政治家——后者必須堅持一定的立場,必須扎根于某一階層。”
本人看,“不為任何階層代言”的經濟學家是不負責任的經濟學家。該評論和郎咸平所說的“階層”是個不準確的概念,看全文,他們說的實際上不是社會意義的“階層”,而是某個利益群體。經濟學的對象和性質要求經濟學家必須要為某個群體的利益服務,而不能成為不負責任或是在空中樓閣里做學問的經濟學家。 所謂某個利益群體,按照老說法,有三種:國家、集體和個人。國家利益呢,是指全體民眾的最大群體利益。政府是這個利益的代表,做經濟決策的時候,要為全國民眾利益來權衡利弊和有所取舍;為政府工作的經濟學家,就要為政府取舍提供經濟學的決策建議,而不能為某集體或私人群體的利益服務。而集體利益呢,通常是指企業或地區的利益。為企業或地區工作的經濟學家,就要為該集體的利益著想,而不能為某個個人群體利益服務;在跟全國利益沖突的時候,要在不影響全國利益的條件下為本企業或本地區爭取最大的經濟利益。個人群體利益呢,花樣多了,可以是夫妻店,也可以是消費者或投資者個人,等等。為他們服務的經濟學家就要為他們的最大利益著想,在跟國家利益沖突的時候,同樣道理,在不妨礙國家利益的條件下為該群體爭取最大的經濟利益。 郎咸平怎么樣呢?他說了,他在為港商權益說話,那不就是在為某個特定群體利益說話么?那就不是“不為任何階層代言”了。如果港商權益跟國家利益和個人群體利益一點兒也沒沖突,那忒好了,天下太平。如果有沖突呢?譬如價格政策或稅務待遇等方面有了沖突,那么,為港商服務的經濟學家就要在不妨礙國家利益和不傷害個人群體利益的條件下,為給港商爭取最大的經濟利益而提出自己的經濟學見解。不然的話,您拿著人家的錢卻不給人家干活兒,算個啥? 中國經濟學界的主要問題是什么?是國家、集體和個人的利益混淆不清——那還算好的了;糟糕的,或可以說“腐敗”的,是一些經濟學家口口聲聲“國家決策”如何如何,其實呢,是在為他們的兼職企業或親友私人利益集團的利益服務,說句不好聽的話,是“掛羊頭、賣狗肉”,利用工作之便而假公濟私。如果經濟學家們為企業或個人群體工作,就光明正大地說是在為那個群體利益服務,那么,民眾是很通情達理的,是不會憤慨抱怨的。看看花旗銀行和大通銀行的經濟學家們,他們明確地說明自己的見解是為本企業利益服務的,民眾有什么憤慨?沒有。看看那些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他們的研究再理論化,再抽象,也是光明磊落地為某個特定利益群體服務的,研究結果有突破或有普遍意義,就有了獲獎的可能。社會對他們有什么憤慨嗎?也沒有。民眾對中國經濟學界的憤慨,主要來自于一些經濟學家假公濟私,打著“國家決策”旗號為兼職企業或親友私人利益服務的行為,說白了,來自于一些經濟學家的欺騙性見解。 咋解決這問題?答案早有了,那就是“兩會”政府工作報告中所說的,要以改革和民主法制為主要手段來防治各種腐敗,要政企分家,要嚴格地做到公私分明,譬如:經濟學家為國家政府搞學問和發表見解,就別再兼職企業或兼有私人利益;為企業或私人利益服務的經濟學家,就請脫離政府,別在政府兼職。為了保證公私分明,就要認真立法和嚴格執法,嚴禁公私兼職,對假公濟私和以國家決策名義為私人企業服務的行為要嚴懲不怠。 空中樓閣似的經濟學家是不負責任或沒有責任的經濟學家,不為任何利益說話的經濟學家是難以存在的。若不是有錢沒處花,任何政府、企業和私人都不會白養些空中樓閣似的經濟學家。因此,如果要說經濟學家們必須有個學術道德的底線,那首先就要立法給出個明確的底線,要嚴格執法讓那底線有效。而公私分明和各負其責,應該是這個底線的關鍵。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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