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時評:破解免征農業稅后的新難題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30日 18:38 新華網 | |||||||||
新華網哈爾濱3月30日電 (記者 王學江 范迎春) 溫家寶總理不久前宣布,明年將在全國全部免征農業稅。不久前,記者在去年先期免征農業稅的黑龍江省調研時了解到,免征農業稅在調動了廣大農民生產積極性、促進糧食生產的同時,也帶來了一些新的問題和矛盾,特別是給農村基層政權建設提出了新的課題,亟需各級政府積極探索破解。 免征農業稅帶來的最大變化,是過去長期圍繞稅費轉的鄉村兩級組織收稅收費的基
從試點地區的實踐可以看出,免稅改革并非簡單的“要錢不要錢”的問題,更不能一免了之、萬事大吉,鄉村組織和基層干部對此要有清醒的認識。免征農業稅不是一項孤立的改革,需要完備的配套措施和辦法。 首先要積極轉換職能。過去,我們不少干部對自身職能的認識是錯位的,總認為把稅費收上來才是政績,實際上,農村基層干部本來就不應該是“收稅干部”,帶領群眾致富、發展農村經濟、服務廣大農民,才是鄉村干部的真正職責所在。免征農業稅后,基層干部從過去繁重的收費收稅中騰出手來,要全身心投入到服務農民的工作中。 其次,要提高解決各種矛盾的能力。免征農業稅后,農村出現了新一輪土地熱,要地、爭地的現象普遍,人多地少的矛盾突出,農民因地上訪案件增多。因此,要采取靈活的辦法,妥善處理各種“人地矛盾”。免征農業稅后,鄉村組織的“來錢道”少了,過去積累下來的大量債務問題浮出水面,成為影響穩定的因素。因此,要多方探索化解債務的渠道,特別是要想方設法培育新的財源。 第三,要認真謀劃,銳意改革。目前,縣鄉財政困難是個不爭的事實,免征農業稅后,農村公益事業的發展出現新的困難。要積極探索縣鄉財政體制改革,建立和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確保農村基礎性公共產品的供給。當前,造成鄉級財政壓力巨大的直接原因是機構臃腫,人員龐雜。為此,必須加快推進鄉鎮機構改革,精簡機構,削減冗員。稅費改革需要與之配套的改革,推進這些方面的配套改革,就是推進新一輪的農村全面改革。(完)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