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中權力失衡 小官犯大案的權力邊界預設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30日 11:04 中國青年報 | |||||||||
彭興庭 一個沒人監督的副鎮長能犯多大的案?答案是他能在幾個月之內輕而易舉地挪用公款855萬元,然后在賭場上狂賭。這個名叫謝昭金的安徽省淮南市某鎮的副鎮長,雖然是個不折不扣的小官,但是他犯大案的空間卻不小。信息不通暢、監管制度的不健全,給了他欺上瞞下、弄虛作假的機會。(《中國青年報》3月28日)“小官犯大案”,正應了法國啟蒙思想
在學術研究中,常常包含著一定的前在理論預設,以此成為某個系統理論的邏輯支撐或邏輯起點。比如經濟學中的“理性人”,管理學中的XY理論等。同樣,在政治和行政學中,也存在著關于人的特性、權力的特質、理性的限度、國家實質等等各種前在預設。比如從市場的角度來說,政治領域也是市場領域的一部分,“政治市場”的前在預設確立了國家代理人——也就是官員也是“經濟人”角色。既然是市場,權力自然也是一種稀缺性資源。對于資源,無論是自然資源還是權力資源,也無論這種資源是多是少,是小是大,“理性人”的使用都傾向于極致,這樣的后果無疑是另外一種“公地悲劇”———對資源的濫用,同時也是對他人權益的損害。 把官員稱作“人民的公仆“,認為他們應該為人民服務,這種觀念在我們的腦海中根深蒂固。也就是說,我們在制度設計之初,一切內在的前在預設邏輯都是“官員應該干什么”,對于“官員可能會干什么”,卻欠缺考慮或者考慮不夠。英國哲學家大衛·休謨曾提出一條著名原則———“普遍無賴原則”,即“人人都應該假定為無賴”。這一原則應用于安徽省淮南市的這個案例,其意義就在于,無論他官大官小,無論他多么利欲熏心,完善的機制都要使他“規規矩矩”。 “小官犯大案”也不是什么新鮮事了,去年媒體報道過犯貪污挪用公款罪的會計,似乎還不算一個官,卻都能利用手中“出納”的那點“小權”貪污挪用兩億多元人民幣。這也正應了那句話:權力沒有大小之分,從權力的本性來看,它總有一種超出它自己的范圍而發展的本能傾向。這種權力的“天然”傾向,要求我們必須給權力設置邊界,在運用政治規制手段時,以“最壞的情形”,也就是每個官員都可能是無賴這一情形為基本出發點。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