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制度必須得到貫徹實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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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29日 10:01 工人日報天訊在線 | |||||||||
《勞動法》規定了最低工資制度,依此規定,勞動者只要按照用人單位的安排提供了正常的勞動,用人單位對其支付的勞動報酬就不得低于國家的最低工資標準。這項制度是一項強制性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無條件執行,不允許勞動關系當事人以任何借口加以規避。但是實踐中國家的最低工資制度在不少地方沒有得到貫徹實施,甚至有的地方違反這項制度的情況還很嚴重,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因此受到嚴重侵害。
國家的最低工資制度,之所以具有強制性,是因為最低工資標準是結合當地的經濟發展、生活水平及保障勞動者本身和其供養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而制定的,在我國工資水平普遍較低的情況下,各地的最低工資標準顯然是很低的,如果國家的最低工資制度得不到全面貫徹實施,那么一部分勞動者及其供養人口的基本生活甚至溫飽問題就必然凸顯出來,形成重大的社會問題。最低工資制度是一項保障社會成員生存權的重要制度,因此貫徹這項制度就必然要求不走樣、不扭曲、不規避。 用人單位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部分勞動者是直接的受害者,他們的勞動報酬就會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但是他們是無奈的。而用人單位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則是故意的、甚至是刻意而為的。他們憑借優勢地位不允許提及最低工資問題,而以計件工資、提成工資或者包吃包住條件下的工資等形式來確定勞動者的工資報酬。這樣在收入數額上看,勞動者的工資可能不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但事實上他們付出的往往是每天十幾個小時的勞動量。這就是一些用人單位不執行最低工資制度的“高明”之處。 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要提高黨的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能力,胡錦濤總書記又明確提出我國要建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戰略目標。實現這一戰略目標意義十分重大,這不僅是實現我們黨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基本理念的要求,也是全國億萬人民實現共同富裕,共享改革、發展成果的普遍要求。堅定不移地執行國家的最低工資制度,并且隨著社會的進步、經濟的發展,各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要適時地進行調整提高,切實保障勞動者及其家庭成員的基本生活,這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基本的、也是起碼的要求。希望有關執法機構、各級工會組織要切實負起責任,維護國家勞動法律的尊嚴,為弱勢的勞動者撐起腰桿,堅決剎住用人單位肆意違反國家最低工資制度的歪風,為勞動者爭得生存、發展的空間,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創造最基本的條件。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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