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繳的贓款數額應該明確公布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25日 14:38 中華工商時報 | ||||||||
子非我/文 在10年內斂財1000多萬元,平均每個月狂撈8萬元不義之財的北京市交通局原副局長畢玉璽,3月16日,因受賄罪和私分國有資產罪一審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公訴人在談畢玉璽案件從輕判決的法定情節和酌定情節時提到:“畢玉璽的受賄罪是他自己主動交待的,涉及贓款也全部追繳,包括境外的資金,也通過離岸賬戶劃到檢察院贓款賬戶。(據《
按說沒有理由懷疑公訴人的這個說法,但是這個“全部追繳顯然不如實實在在的數字更能說明問題,而且這種說法也確實有值得商榷之處。 有一則關于這個貪官非常醒目的新聞《北京巨貪畢玉璽腐敗警世錄:捏腳甩給小姐20萬》,報道說:畢交代,他每次出國都由其部下或一些個體商人陪同豪賭,自己從不花一分錢,賭博籌碼都是他人送的。此外,他還授意下屬為其辦理了多個高級酒店、休閑娛樂場所的消費卡,經常高檔奢侈消費,大肆揮霍。同時,他將大量款物送給其情婦和與其保持不正當兩性關系的人。畢曾在一個高級娛樂場所按摩腳時,聽按摩小姐張某說買房缺錢,畢一次送給張某20萬元。 收受他人的“賭博籌碼算是什么行為?下屬為他辦理的高級娛樂場所的消費卡以及奢侈消費又算什么?倘若這些都沒有計算在畢玉璽的違法犯罪當中,就不能說對其定罪和量刑恰如其分;如果這些都計算在內了,請問“他將大量款物送給其情婦和與其保持不正當兩性關系的人以及一次送給按摩小姐的20萬元,還有他遠在英國留學的兒子“大波,要保持舒適的生活的開支,又如何追繳? 畢曾供述說:“為了保證兒子在國外生活舒適……將他人孝敬的贓款通過美國花旗銀行,由行賄人匯入畢波在英國開設的賬戶,畢波需要錢時隨時都可以提取。這位畢大少爺莫非是個“守財奴,并沒有大肆揮霍?報道中沒有明確說明,自然也不能胡亂猜想,但筆者實在難以想像一次捏腳就送給按摩小姐20萬元的“大老板,怎樣來填補被自己揮霍的黑洞,怎樣做到贓款追繳———而且是全部。 當然也不是完全沒有可能,以筆者看不外這樣幾個渠道:其一是畢玉璽的家庭成員收入都很高,已經足以支付平時的揮霍活動———包括捏腳20萬元這樣的事情,所以事發后能將贓款全部退回;其二是向親戚朋友開口借款,將自己造成的黑洞補上,以求被寬大處理;其三就是畢玉璽的犯罪行為還沒有被完全揭露出來,所暴露的不過是冰山一角,那償還“全部贓款也就沒有什么困難。 現在,公訴人已經肯定了畢玉璽的全部贓款被追繳,畢也因之受到從輕判決,他到底屬于哪一種情形呢?筆者看既然涉案贓款全部被追繳,有關部門不妨公布追繳的數額,如果怕群眾看不懂,不妨也附帶解釋一下款項的來源問題,那樣不是更透明、更公開嗎?當然這樣大張旗鼓地公布,也便于犯罪分子積極退贓,從而減少給國家帶來的損失。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