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征房地產稅切忌短視效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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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22日 00:36 中華工商時報 | |||||||||
社評 看來,房地產稅的開征似乎已箭在弦上。 財政部副部長肖捷日前表示,今后一段時期將重點推進房地產稅改革。結合近來一些部門高層人士就此發表的密集觀點,讓人們對開征房地產稅的過程充滿了期待。
那么,房地產稅開征究竟有何意義?在房地產熱度不減的今天,推出房地產稅又有何特殊意味? 目前,我國以房地產為對象的收入主要有三塊:稅收、各類收費、土地出讓金。其中,直接將房地產作為征稅對象的共有6個稅種,包括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和契稅。 如此種類繁多的稅賦已讓普通民眾眼花繚亂,那么,房地產稅能起到其特殊作用嗎? 一直以來,中國房地產稅比重偏低,僅占全部稅收收入的2.36%,占地方財政收入的比重也僅為8.12%;而西方國家的房地產稅或財產稅卻是稅收的重要組成,占基層政府財政收入的比重甚至達71%。 就此而言,我國針對房地產的稅不是多了而是少了。但考察此次房地產稅的輿論環境與時機特點就不難發現某些“短視效應”已經開始露出苗頭。 具體表現在,抑制房地產過熱似乎成征收房地產稅的基本初衷。 從目前研討房地產稅的政策動機來看,在理順中央與地方的財稅關系與平抑房價二者中某些決策者似乎更看重后者。 一些人在談到中國房地產稅費時候,主要目光集中在開發投資環節,而輿論也普遍傾向于認為,在對房地產征稅的時候,占有和交易環節相對偏輕, 對個人占用幾乎不征稅,因此刺激了房地產投機行為。于是就此認為,房地產稅能降低投機行為,平抑價格。 然而,從理論上講稅收可以抑制需求,但實際上,由于對普通消費者而言,房屋的需求彈性很低,所以房地產稅對于抑制房價上漲并無明顯作用。據說在國外一些房地產稅率高達10%以上的地區,房價依然有明顯上漲。 這說明指望把房地產稅當做平抑房價的手段是不現實的,甚至有短期行為之嫌。 事實上,房地產稅的初衷是要將一些繁雜的稅費進行統一規范。房地產開發商過去因從非規范渠道獲取了高額利潤,明確規范地征稅后,相應成本反而可能下降,起碼增加了透明度,更有利于消費者監督。 此外,征收房地產稅將有助于理順中央與地方在財稅方面的關系。 房地產稅的開征需要一個過程,如何確定房地產稅的稅基,如何確定合適的稅率,不動產稅和其他稅種之間的關系,開征不動產稅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以及中央與地方的關系等,都需要穩步推進,僅僅為抑制過熱而著急推出一個稅種無疑是危險的行為。 我們知道,房市的漲跌還將取決于真實的供求關系,指望收稅撬動供需關系時機還未成熟。而從國外經驗看,無論在理論還是操作層面,征收房地產稅都不是一項簡單的稅收政策。都需要先在少數城市進行試點,在不斷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加以調整,據說我國現在也已開始考慮試點城市,我們希望有關方面在詳盡調查的基礎上,給公眾一個可期的答案。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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