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缺口2.5萬億 政府應填補三大理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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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18日 08:23 中國青年報 | |||||||||
康勁 我國養老金缺口達2.5萬億元將如何解決?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部長鄭斯林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養老金不會出現斷裂,養老金缺口將由政府出錢補貼。 我國的養老金制度從開始實施到現在,部分地區養老保險費始終處于“收不抵支”
目前,由政府填補養老金缺口的試點工作正在東北進行。建立國家養老金補償機制,我們有必要認清這樣幾點理由。 首先,中國的現代養老金制度是從上世紀80年代初開始摸索建立的。雖然,在企業和個人繳納了養老保險費后,建立了個人賬戶,在形式上遵循了國際慣例。但是,中國的情況非常特殊,就是有一大批80年代以前參加工作的老職工,他們工作的時候沒有實行社會養老制度的改革,他們的養老積累已經作為稅費由國家提走了。而且,那時候實行的是低工資、高保障的計劃經濟模式,職工個人的收入中有部分已經“奉獻”給國家了。實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后,對于這部分老職工,國家應當在他們的賬戶中注入一定的資金,作為對他們以前工作的補償。 但是,上世紀80年代,經濟體制改革剛剛起步,政府沒有錢;現在,政府有了經濟實力,重新來做,可以看作是對于改革遺留問題的挽救。 其次,現在有一種說法是,“目前我國養老金缺口達2.5萬億元,這個資金缺口相當于我國近一年的國民經濟總收入”。這樣說,似乎給人感覺缺了2.5萬億元,政府就要拿出這些錢來。這是不對的,這樣的說法容易引起對養老基金補償制度的反對意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在初期都有缺口,但是,隨著社會財富的增加,個人收入的增長,養老基金的提取數額也就隨之增大,現在的缺口會逐步彌補,甚至還可能超余。國家只需要對當年的缺口進行彌補,沒有一次性補足的必要。所以,關鍵不是政府出多少錢,而是必須要有這樣的機制,不能使社會因養老問題而發生動蕩。 最后,從憲法對于政府的要求以及賦予公民的權利上說,政府都有義務對公民的養老負起責任,并提供更多的保障。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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