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已到最危急時刻 時機成熟應政府出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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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14日 06:00 新京報 | |||||||||
中國的環保已經到了最危急的時候。近日,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局長解振華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再次發出了這樣的警告。 這樣警告與呼吁一再出現并非危言聳聽,因為現實給我們提供了明證———長江、黃河、淮河、海河等大江大河正被污染;荒漠化和水土流失讓我們的國土變得日益貧瘠;能源危機的警報連連拉響,我國的資源儲備正逐漸耗盡;我們對生態破壞的速度正遠遠高于生
環境問題的出現不但影響了自然界,影響到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更影響到人與人之間的和諧。據統計,2004年,環保系統接受的信訪、上訪達到了52萬多件,環境問題已經成為滋生社會矛盾沖突的土壤,已經影響到了社會的穩定。 去年年底,國家環保總局掀起的“環保風暴”,說明了全國新一輪的環境治理行動大幕再次拉開;今年兩會上,溫總理的政府工作報告把環境與經濟、社會放在了同等的地位,可見中國政府治理環境問題的決心與態度。 環境問題千頭萬緒,解決起來自然很復雜,不過,從宏觀的角度看,目前有些事項是環保工作中首要重視和解決的:其一,促進環保法律的完善。中國的環境法律已達到600多部,環境立法成績斐然,但與目前的環保形勢相比,仍然難以適應。一種是法律規定可操作性不強,目前,由于刑法中“破壞環境罪”的司法解釋至今沒有出臺,什么樣的行為才是破壞環境罪并不明確。對環境犯罪的范圍界定過窄,過分注重財產和人身損害后果;刑罰沒有體現環境犯罪的特點,往往環境被破壞后得不到補償,國家最終成為“埋單者”。另一種是處罰過輕,法律對于違反環境評價程序的罰款額度定為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這樣的處罰力度對于投資上億、數十億的項目來說,顯然太輕。政府部門應該為環保法律的完善起到促進作用。 其二,環境執法力度不夠。根據國家環保總局的統計,從1998年到2002年的5年間,全國共發生重大和特大環境事故387次,但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不超過20起。要想讓環保這個橡皮圖章硬起來,加大對環境行政部門的授權,建立嚴格的環境責任追究機制已經迫在眉睫。 其三,政府不僅是環境保護工作的組織者和實施者,自身也應該是環保理念的踐行者。公民的環境責任意識之所以能培養起來,政府這個社會道德的標桿起著重要的引導作用。政府踐行環保理念的方式還有很多,如在政府采購中設置“環境壁壘”,在辦公機構推行綠色辦公等,這些工作還沒能引起足夠重視。資料統計,我國政府機構的能源消費約占全國能源消費總量的5%,政府的環保行動不僅可以為全社會做表率,而且同時能獲得不菲的環境效益,減少行政開支。 其四,要把解決農村環境污染盡快納入工作議程。 農村環境問題日益嚴重,這已經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去年3月,本報曾報道,承德興隆縣上百小學生被怪味熏倒,27名小學生連夜進京治療。由于小城鎮建設的推進和數目龐大的鄉鎮企業的崛起,目前農村所面臨的環境壓力已經空前嚴重。與此同時,由于鄉鎮仍然是吃財政飯,所以,鄉鎮政府根本不可能像城市政府那樣拿出巨額資金,建污水處理廠、垃圾處理廠,開展日常環境監測。所以,設置農村環保專項經費,讓公共財政的陽光照亮農村的環保事業,勢在必行。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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