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窮人也能住得上房子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12日 15:30 金羊網-新快報 | ||||||||
趙繼成(北京) 日前,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院長厲以寧對記者表示,北京、上海的房價“高得讓人承受不了”,政府應提供廉價房抑制房價,“應該讓窮人也能住得上房子”。(據3月7日《新京報》)
從世界范圍來看,尤其是經濟發達的國家,“經濟適用房”、“廉租房”等非商業性的公共產品,從來都是住房體系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商品房開發商絕對不承擔為所有公眾提供廉價住房的社會責任,因為只要是真正的市場,合法營利必然是所有商人最主要的目的,更多地賺取富人的錢也是應有之義。相反,房產商賺錢,絕不意味著窮人沒有房子住———在政府的引導下,往往由民間性質的公益機構,或者依靠政府的財政支持,或者依靠財團、慈善團體,甚至是普通公眾的日常捐贈,來為窮人開發合作蓋房計劃。結果是,即便商品房的價格攀升為天文數字,可能與窮人沒有任何關系,因為那是富人的事情,與窮人住房子無關。 而我們的現實是,一些地方政府,混淆了自己的角色定位———政府應該做的,是通過宏觀調控和市場秩序管理,讓房地產開發商的市場行為,變得越來越規范;另一方面,政府應扶植一些民間性的公益組織,來為窮人募集資金,建構“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讓老百姓從商品房價格過高的憂慮中,回過神來。 抑制商品房價格的呼聲越高,越說明市場還不太健康,低收入群體還沒能真正享受到足夠的經濟適用房。而且,一些地方政府不恰當地使用行政強制,干預房產市場的行為還時有發生,比如政府推動下的野蠻拆遷(如去年的湖南嘉禾事件)等。 這說明政府混淆了自己與商人、慈善家的責任界限,只能使市場變得更加糟糕,導致市場與政府“雙重失靈”。正所謂,抑制富人,靠市場;救濟窮人,靠政府。該政府做的,再做;不該做的,不能做。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