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避MBO一詞 名詞游戲能否改變事實本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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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11日 02:11 每日經濟新聞 | |||||||||
葉檀 NBD特約評論員 自從被郎咸平大批特批后,MBO(管理層收購)染上了不祥之色,好像一提MBO,就是國有資產流失,就是國企老總攫取不義之財。終于,如今的國資委也開始避嫌。 有消息稱,國資委規范中小企業MBO的辦法將在下周出臺,在這份決定中國十幾萬中小
我們要問的是,名詞游戲能否改變事實的本質呢? MBO在中國,最早被用于中小國企改制,是上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一些中小企業內部的管理階層,開始收購企業控股權。當時,大部分經濟學家撫掌叫好,認為此舉厘清了讓人頭疼的國有企業出資人缺位難題(那時還沒有國企的大管家國資委呢),中小國企不顯山不露水地走向市場化。 但是,在改制過程中,種種問題也來了。管理層沒有那么多的收購款怎么辦?有辦法。企業用定利潤目標的方法給管理層期權;或者通過指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做低企業資產標的后再來收購……各種變通的方法隨之產生,也終于,引來郎咸平關于“國資流失”的一聲斷喝。應者云集。 原本簡單的事情,卻被攪得越來越復雜:如何杜絕MBO過程中的種種弊端,與MBO概念本身糾纏在一起,使得MBO在某些人的眼中,變成了“國資流失”的代名詞。 看來,國資委是不準備趟這混水了。但是,向“管理層轉讓股權”與“管理層收購”有區別嗎?有專家說,有的。MBO的概念是管理層收購控股權,而向管理層轉讓股權則可多可少;這一說法的變化偏向于股權激勵,而非以前社會普遍認為的國有資產出售。還有專家稱,名詞的轉換還可以緩解社會上的仇富心態。 但大家再仔細想一下,真的有區別嗎?至少在國有中小企業這一層面,區別有限。中小國企向管理層出讓股權的目的是什么?在美國,MBO的本質是使公眾持有人將股票賣還給公司,以解決企業所有者和經營者過度分離造成的管理低效問題。也就是說,將企業的控制權以合法合規的方式,交給那些中小國企的管理者,促進那些效率低下的起死回生,也讓那些經營紅火的保持發展勢頭。在中小國企這個問題上,股權轉讓,其目的和結果,就是讓管理層收購。 MBO雖改頭換面,國有企業不能不改革。其實,作為國有企業大管家,國資委完全沒有必要去玩這種小兒科的名詞游戲,而是要把精力放到如何規范MBO上來。不然,下一波遭郎先生之流拍案的,就該輪到“股權轉讓”了!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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