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條頒布后民企準入壟斷行業應有時間表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09日 02:01 每日經濟新聞 | ||||||||
王攀 陳芳 新華社北京報道 全國人大代表、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副主席王以銘說,盡管“36條”已經頒布,但民營企業在行業準入、融資以及其他歧視性待遇方面遭遇的問題還很突出。在經濟發達的廣東省,國有經濟可進入80多個行業,而非公經濟中的外資可進入60多個,民資僅能進入40多個。
“36條”是對《國務院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的簡稱。根據這個文件,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現在可投資任何一個法律法規未禁止進入的行業和領域。根據新政策,非公有制資本可以合法地參與原油鉆探,開設一定規模的銀行,提供電信服務,還可以經營航空公司。此外,公用事業、健康及教育甚至國防事業也已向非公有制資本開放。 盡管中央政府的政策十分明晰,但經濟學者們表示,許多行業、特別是電信、能源、航空等國有壟斷行業不利于民營企業的障礙仍將長期存在。以電信行業為例,民營企業難以有足夠的資金建設造價高達人民幣數十億元的電信網絡。此外,一些政府主管部門與國有企業,特別是壟斷性企業之間往往存在利害關系。 “‘36條’更多的是一項原則,在它之后需要的是一份時間表”,王以銘說,“像中國加入世貿組織時那樣,逐條逐款列清哪個行業于什么時間開放到什么程度,這樣企業才能作好準備:籌集資金、招聘人手、提交申請報告和安排生產計劃! “民營企業不在乎多等兩三年。關鍵是有了時間表就可以行動了!彼f。考慮到“36條”是“決定”、“意見”,本身不是法律、不是政策,民營企業家們說,這份時間表還需要政府各主管和監管部門制定的相關政策,尤其是廢除過時的政策。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