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富反仇富激烈辯論 丁磊式財富何以不會被仇視(3)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08日 11:59 人民網-市場報 | |||||||||
做一個可持續發展的年輕富人 實際上,在2004年,在社會陷入仇富反仇富的激烈辯論之中,就有人尖銳地指出,為什么丁磊、陳天橋們不會被人仇視,因為他們是陽光下的新富人。
其實,這一句話也可以繼續下去。一方面,如果那些來自于灰色地帶的財富,最后在陽光下呈現的富人,能夠找到和社會廣泛群體的溝通基礎,一樣可以得到應得的尊重。另一方面,如果丁磊、陳天橋們一直坐擁財富,未來一切以商業為導向來操作的話,遲早也會遭遇非富人群體的反彈。 陽光與否,只是富人獲得與財富相應的幸福感的其中一個條件。要做一個可持續發展的年輕富人,他們需要注視社會的發展,關切公眾情緒的變化,重要的是,要借鑒發達國家富豪們富裕之后的生活內涵和價值標準,而不僅僅是他們的做生意手法。 當然我們不會空洞地要求年輕富人的自律,更加不奢望——三十暴富的一群——這么快能夠有美國家族基金覺得有遺產留給子孫是恥辱這種宗教情懷。但是,現代的商業社會本身就需要各個群體都具有一種妥協精神,在法律與社會普遍接受的倫理價值之下的妥協。富人和其他非富人(不僅僅是窮人)在法律之下是平等的,但是,在開放社會,各個不同群體之間是存在著互相轉化和約束的關系的。少數富人們擁有繼續賺錢和按照自己意愿消費的權利,但是富人必須知道自己行為的界限,這其實更加有益于增進富人群體的福祉。 如果僅僅靠呼吁或者譴責,是難以消除或者減弱“仇富心理”的,在一個人均GDP才只有1000美元,還有大部分是農業人口的國家,貧富差距始終是一個現實的、尖銳的話題。在富人的權利與大多數的集體接受界限之間形成一個動態的平衡關系,社會才有可能趨于充滿生機的和諧,富豪們才能尋覓到自己的安寧和充實的幸福路徑。 《市場報》 (2005年03月08日 第八版)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