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之際 非農民代表委員更要多說農民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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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07日 09:11 中國經濟時報 | |||||||||
袁幼鳴 當代中國主流政治理念演進至今,已經承認經濟社會存在錯綜復雜的利益關系。構建和諧社會,養成利益協調機制與能力是應有之義。 本年度“兩會”正在召開之中,把“兩會”視為中國社會各種利益矛盾的博弈平臺
今后相當長一段時期,中國要實現協調、可持續發展設想,必須突破“三農問題”瓶頸制約。本年度“兩會”上,“三農”問題表面上看依然是代表、委員們關注的焦點之一,但認真觀察能夠發現,圍繞這一困擾中國經濟社會的核心難題,博弈之局已發生微妙的變化——會內會外對“三農”從“政策傾斜”中獲得利益的“表揚與自我表揚”多了一些,針對實質性化解“三農問題”要打破的諸多既得利益格局,則博弈“火力”不足。 化解“三農”問題存在兩個向度:一是以今年一號文件為基點,推動“大力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規劃的落實。實現對廣大農民的公平與正義,先取消“以產定收”(一定程度上表現為人頭稅)的農業稅,進而扭轉對他們的“國民收入分配不公”系基礎一步。事實上,為此做出政府財政資金安排屬于相對易于辦到的事宜。 二是促動更廣泛的社會資源向“三農”配置。這是比“大力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更難做到的事——如何讓金融資源、教育資源、市民待遇資源、社會保障資源、私人資本資源等非中央政府“直控資源”向“三農”配置(姑且不提傾斜性配置),項項是難題。在該方面,一類資源本身屬于公有,但配置資源的壟斷部門囿于既得利益,非外力迫使,不會改變現有格局;另一類資源,比如追求市場利潤的私人資本,投資“三農”相關領域無法獲得社會投資平均收益率,則缺乏動力。 讓廣泛的社會資源向“三農”配置需要“兩會”有所作為。譬如,通過立法的方式實施對社會資本投資“三農”的收益補貼,以及以種種形式促使公有資源控制者進行資源再分配等。而在這一過程中,無可避免的情形是,代表、委員們將出現不同看法。譬如,至今金融資源不要說向“三農”傾斜性配置,連依據其對國內生產的貢獻率基本合比例地配置都未做到,同時涉農金融的腐敗“租金”之高也位居同類金融服務榜首;但是,如果要促動金融資源再分配,來自相關界別的代表、委員們未必就不會提出種種反對意見。 不難看到,“兩會”會場內,直接代表9億農民的農民代表、委員們比例需要提升。農民代表、委員們自然應該充分表達出所代言群體的意見與訴求,眼下的現實是“三農”的利益主要還得靠非農民身份的代表、委員們來主張。正如政協會議開幕后,吳敬璉先生就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接受央視記者采訪時所言,各種行業都應有自己的自治組織,否則沒有談判能力,當然處于弱勢地位。 如果說“農民利益由非農民主張”一點悖論因素沒有,那不是實事求是的態度。降低由此帶來的化解“三農”問題的不利因素,還得拜托非農民代表、委員們本著社會責任感,多說“農民話”。而于會外,媒體輿論則應該認清解決“三農”問題的復雜性與艱巨性,記住上世紀80年代中期誤以為農民從農村改革中獲得了大好處,競相報道,形成了對農民展開“利益調控”輿論氛圍的教訓。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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