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調整工資而破產的企業死得其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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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04日 07:53 中國青年報 | ||||||||
大丫山 2004年深圳市寶安區有240多家企業因調整工資而破產,目前的1.3萬多家企業中,還有30%左右達不到480元/月的最低工資要求。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按照有關規定,擬定深圳市2005年最低工資標準為每月690元,比2004年度增長13.1%。在論證會上,有人表示擔心,這樣會使加班費的基數提高,增加一些企業的負擔,進而使更多的企業倒閉。(3月3日
筆者以為,以上人士的擔心是多余的,何出此言?所謂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履行了正常勞動義務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單位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根據《勞動法》,最低勞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應當綜合參考下列因素: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社會平均工資水平;勞動生產率;就業狀況;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等。 從實際情況來看,最低工資往往是外來打工者尤其是農民工工資的參考。但是,目前農民工的工資水平很低,加上一些企業缺乏誠信,出現拖欠工資現象,使得一度只在個別企業、地方出現的用工短缺,正在國內多個地區迅速蔓延,并逐步演變為局部地區的“民工荒”。最新資料顯示,目前,珠江三角洲等一些重點地區的用工缺口,已超過10%。其中,深圳現有民工420萬,缺口約40萬。 可以說,部分地區企業缺工矛盾的日益加劇,已對當地及周邊地區的經濟生產帶來了直接影響。一些企業為了自身生存就到其他企業或者周邊地區“挖工”,從而加快了缺工問題的擴散,導致局部地區缺工矛盾激化。這一現象的出現,跟工資待遇長期處于低水平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 就以上現狀,筆者以為,政府部門不但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提高最低工資標準,還要出臺操作性強的有力措施,以解決用工不規范、勞工權益受侵害等問題,只有把這些事關民工切身利益的問題解決好了,局部地區產生的用工短缺才能得到改善。事實上,現在各地政府都在大力鼓勵發展支柱產業,如果一個企業連員工的最低工資都無法保障與兌現,那么,這個企業的效益能有多大呢?能給社會創造多少財富?在競爭機制中不被淘汰反倒是怪事!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