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為什么被逼上絕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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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28日 09:45 工人日報天訊在線 | |||||||||
尹衛國 2月18日上午,蚌埠市統計局剛剛上任不久的新局長劉某,在市政府院內跳樓自殺身亡。現年48歲的劉某究竟為何自殺,目前仍有待調查,但據身邊工作人員說,劉某上任后感到壓力很大,睡眠不好,多次向別人訴說“真不想活下去”的念頭(見2月20日《南京晨報》)。
近來官員自殺現象日漸增多,筆者上網查閱發現2004年3月份以來,經媒體披露的高級領導干部自殺的至少有6起。經有關部門調查,有的死因真相大白,如江西省上饒市原市委書記余小平上吊自殺,是因為“道德品質敗壞,生活作風糜爛,最終自絕于黨和人民”(省紀委結論),但多數至今仍然是個謎。 筆者通過對相關資料的分析,以為官員自殺的原因大致可分三類。一是被脆弱的心理素質“壓死”的。有的官員懷疑自身能力,感覺方方面面壓力巨大,加之心理承受力差,最后被“逼”上絕路。對這類官員要進行必要的心理疏導,對心有余而力不足難于勝任工作的,要進行崗位調整,這對官員也是愛護。 二是因工作失誤受自責而尋短見。據稱,福建省福鼎市原質監局局長翁華銘自殺就是因為劣質奶粉事件曝光后,社會壓力太大而“以死謝罪”。假如情況果真如此,多少反映了過失官員還是有一定的職責意識的。但是,這不應該成為他們自殺的理由。作為上一級組織和領導需要關心這些官員,在對其錯誤進行嚴肅處理的同時,還是適當開導他們為好,別“逼”他們走上“以死謝罪”的絕路。 三是因腐敗嫌疑“一死百了”,這是多數官員自殺的主要原因。在腐敗尚未完全暴露的“初始階段”,某些官員選擇了自殺,以為人死了,貪污受賄成了一筆死賬,既不會受到組織和法律追究,又可將贓款留給家人,“犧牲我一人,幸福全家人”。筆者以為,不能讓貪官的這種“如意算盤”得逞,對其自殺一定要一查到底,不可“一死百了”。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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