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需要提高非公資本進入水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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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28日 05:29 第一財經日報 | |||||||||
鄧聿文 近日,有兩則新聞引起我的注意,一是針對長期以來非公有制經濟市場準入受到過多限制的現象,2月24日由新華社全文播發的《國務院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允許非公有資本進入法律法規未禁入的行業和領域,包括壟斷行業、公用事業和基礎設施、社會事業、金融服務業、國防科技工業建設等幾乎所有的
很顯然,在法律上給非公有制經濟和國有經濟平等的市場地位,無疑為非公資本大量進入投入不足的教育領域提供了一個良好的環境支持。 中國有世界上最龐大的公立學校,它必然要求政府承擔絕大部分教育投入,這種格局在教育規模較小的階段,問題并不尖銳,然而,當教育普及程度提高、教育規模迅速擴展以后,在教育投入水平本來就不高的情況下,這種政府包攬辦學的體制,難以滿足社會日益增長的教育需求。 所以,突破政府包攬的過于龐大的公立教育體制,擴大教育市場的準入程度,發展各種形式的民辦教育,就成為影響教育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 非公資本進入教育領域,是以一種與政府途徑相平行的市場途徑向社會提供服務。非公資本對教育的介入既實現了一部分人的利益,同時又滿足了社會成員對教育的多元需求,實現了社會公益,因而是一種市場化公益行為。 不過,現實情況卻是,經過十幾年的發展,中國民辦教育的總體規模仍處于一個十分低下的水平。據統計,到2002年為止,民辦小學的在校生占全國小學的在校生比例為1.8%,民辦中學占0.9%,職業中學占1.25%,能夠發放學歷的民辦高校的學生占高校本科生在校總數的2.2%。 民辦教育的落后,與長期以來我們沿用發達國家的管理思路是有關的,認為民辦教育是不能營利的。雖然2002年通過的《民辦教育促進法》允許社會投資教育可以獲利,但在實際工作中,教育管理部門還是對民辦教育設置了過高的準入門檻,致使社會資本進不來,或進來也無利可賺。 其實,教育的公益性質并不必然排斥營利性行為的存在。教育能不能營利,主要取決于國家的政策選擇。如果單靠政府提供的教育不可能滿足社會的需要,如果法律不可能禁止教育營利行為的存在,我們就只能通過對教育領域中的營利性行為進行有效的規范,使這種經營性活動不損害教育的公益性質,進而與教育的公益性相一致。 中國還沒有富裕到有很多富翁捐款來舉辦民辦教育的地步,現階段發展民辦教育基本上是投資行為,既然是投資,就應該允許人們獲利,否則,民間資金就進不了教育市場,教育投入的缺口也就解決不了。以中國龐大的基礎教育和高等教育規模,迫切需要社會資本進入教育領域。因此,《若干意見》放寬非公經濟市場準入,毫無疑問,對中國教育的發展將會是一個大的促進。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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