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諧社會不等于理想國 博弈均衡才是和諧的社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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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27日 14:04 中國經營報 | ||||||||
作者:彭興庭 “和諧社會”作為新時期的一個新的政治語言,社會各界對它的解讀不一而足。有人認為應該以改善民生為主,有人認為應該推動人與自然的和諧,也有人認為應該提高執(zhí)政黨的執(zhí)政能力等等。筆者以為,和諧社會首先應該是一個博弈均衡的社會。
一提到“和諧”,特別是社會和諧,許多人的第一反應也許就是一派歌舞升平,人人誠信善良,仿佛先賢哲人書中的“理想國”……其實這是一種錯覺。一個社會,沒有競爭就沒有活力,而競爭又不可避免地產生弱肉強食。那么,如何在這種競爭中尋找和諧呢?答案就是在博弈中尋找均衡。 政治學中有一個理論:在一個民主和穩(wěn)定的社會,公共政策的制定應該不是傳統(tǒng)意義上的官僚特權,大量的社會機構和全體民眾都要參與到政策制定的過程中來。所以,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政治產品是政治力量與社會力量相互博弈的結果。 如今,提到和諧社會總會聯(lián)系起民眾所關注的幾大社會熱點問題,比如說教育機會不平等、民工工資拖欠、強制拆遷等等。在這些一系列的社會問題中,無不體現(xiàn)了博弈角色的缺席。就拿民工工資拖欠來說,許多施工單位之所以能夠無所顧忌地一拖再拖甚至大打出手、為所欲為,其根源就在于“國家”作為農民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契約關系的第三方的失職。 德國哲學家哈貝馬斯提出的“公共通道”概念,其重要的意義就是使每一個社會個體都能參與到政治決策中來。一項政策的出臺,經過辯論的議題,其合理性一定比沒有經過辯論的高。而“社會力量”的出現(xiàn),就應該使弱者能夠得到公共的力量,與強者抗衡,從而對整個博弈格局進行修正,以使社會各方面的力量達到均衡。 就政府的管理而言,政府遠遠不是天使。“如果人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任何政府了;如果天使統(tǒng)治人,就不需要對政府有任何外來或內在的控制了”(麥迪遜《聯(lián)邦黨人文集》)。正因為如此,我們才需要有與政府權力相均衡的力量,以使政府強權不能侵入私人領域。 一個社會的穩(wěn)定與繁榮是互相妥協(xié)出來的,博弈均衡的社會才是和諧的社會。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