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額結婚是在以誰為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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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25日 09:18 新京報 | |||||||||
2月23日是中國的傳統節日元宵節,由于2月14日西方情人節碰上春節放假,各區婚姻登記處不上班,元宵節便成了結婚登記的好日子。這天,廣州市海珠區、東山區半天上班時間都已經預約滿額,天河區因為人手緊張,一些新人不得不另選日子登記結婚。(2月24日《信息時報》)由于“雞年無春,不宜結婚”等沒有科學依據的民間說法的流行,全國不少地區都出現了新人爭在春節前結婚的熱潮。蜂擁而來的新人,讓不少婚姻登記處門庭若市。正是在這種背景下,出現了“國家民政部門透露,正在醞釀對登記新人實行限量”的報道,對此,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只要男女雙方符合婚姻登記條件,出示證件齊全,登記機關在核準后,就應當給予辦理,發給婚姻證明。而廣州婚姻登記部門卻以“結婚登記人數特別多”為由對婚姻登記進行限額,這于法有據嗎? 更可笑的是,據天河區婚姻登記處負責人解釋,因為猴年結婚的人數特別多,年前需要辦理離婚手續的夫妻都盡量推到年后辦理,主要是離婚手續辦理起來比結婚要復雜一些,時間也要長一些,同時也希望想離婚的夫妻能有一個時間冷靜地想想。“年前辦理結婚的人數特別多”、“離婚登記麻煩”,所以“離婚的就要往后靠”,廣州婚姻登記機關對年前“不準離婚”的這種辯解,站得住腳嗎? 我們當然希望當事人以科學的知識和理念選擇良辰吉日。但也不可否認,由于各種原因造成的“結婚扎堆”已經成了一個公眾問題。公眾的問題能否得到政府及時有效的服務與解決,關系到社會的和諧。據了解,近兩個月來,許多婚姻登記機關基本上很少有準點吃飯、準點下班的,有的還連續加班加點工作到深夜12點。即使如此,我認為這種突然使婚姻登記機關工作量處于飽和,接近或突破了登記的最高承載量的“結婚扎堆”現象的解決之道,也應當是各級政府“以人為本”,加大婚姻登記等公共服務的基礎性建設,特別是要大力推進電子政務建設,努力加速政務信息化步伐。而非廣州市婚姻登記機關所采取的,讓欲進行婚姻登記的人們的“婚姻自由權利”為婚姻登記機關的工作量讓步。 □高俊玲(河南教師)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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