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鹽為什么不能市場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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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21日 06:05 第一財經日報 | ||||||||
余聞 2月初,衛生部通報2004年全國碘鹽監測結果,其中,放開市場的廣東和北京兩地,成為非碘鹽沖擊嚴重地區,合格碘鹽食用率與2002年相比下降明顯。對此,中國鹽業協會秘書長黃偉近日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采訪時透露,國家發改委將繼續堅持我國食用鹽專營制度政策不變,加強對食用鹽的專營管制。
黃偉沒有說明發改委這么做的原因,但我想,從他下述談話中不難猜到。他認為,合格碘鹽作為一種特殊的商品,在我國國情下,在相關的市場監督手段和法律沒有充分完善的情況下,各種劣質私鹽就會進入市場,所以至少在現階段來說走市場化道路是行不通的。 因國情特殊而拒絕食鹽市場化,是值得商榷的。如果說,為確保加碘而實行的專營政策在過去還有一定的正當性的話,今天看來則更像是市場經濟的倒退。不說它與市場經濟的要求不符,當初國家希望能以此解決碘鹽普及難的問題,實際上也并未得到有效解決。因為專營制度使鹽業公司政企不分,造成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的結果;而鹽業公司對國家的碘鹽計劃總是從自身利益出發來執行,加上實際執行的情況又無人檢查和監督,也就很難做到公正和公平。比如,價差帶來的高額利潤使用鹽企業和產鹽企業冒險直接達成供需見面,但鹽業公司為了保護自己的壟斷利潤,把凡是繞開他們銷售的正規廠家生產的合格碘鹽和工業鹽統統稱為“私鹽”,并重點打擊,而真正需要他們服務的偏遠落后地區,合格碘鹽的普及和市場凈化工作卻沒有很好跟進。 業內人士都清楚,食鹽銷售環節的“暴利”驚人,是近年來“私鹽”屢禁不絕的根本原因。由于“暴利”驅動,鹽業公司內部執法犯法倒賣“私鹽”的現象屢禁不止,私鹽販子與鹽業系統內部人員勾結販私鹽的事件也屢見不鮮。最有名的就是河南商丘市鹽業分公司原經理王喜書特大販賣私鹽案,王因販賣私鹽達萬噸被列為中國私鹽第一號大案。 市場化肯定有種種不如意的地方,就像前述的廣東和北京非碘鹽沖擊嚴重一樣。這恰恰說明有關部門要加強食鹽放開后的管理,而并非表明應重回專營老路。因為食鹽專營帶來的弊端遠大于市場化的缺陷。 所以,以“食鹽安全”的名義,把食鹽專營擴大、延伸,并竭力強化舊體制,是一種倒退行為,這正好迎合了很多鹽業公司的壟斷沖動。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