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商會以WTO說事 中國公司慎入知識產權陷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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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19日 10:30 中國經營報 | |||||||||
“克林頓先生的回憶錄《我的生活》,在北京街頭上一本居然只有可憐的4美元,而在美國它的定價是35美元。”這是美國商會負責東亞事務的副會長邁倫.布里蘭特在他剛剛完成的對中國盜版情況報告書里的一段描述。 與此相呼應,美國當地時間2月9日,美國商會首次要求美國政府就中國知識產權問題在WTO框架內與中國進行協商,以求徹底解決所謂的中國盜版現象。此次行動主要由美國商會
山雨欲來風滿樓。“美國方面極可能借機對中國實行一定程度上的貿易制裁。”有專家分析說。 中美在知識產權審判上適用的法不同 “在這一問題上,美方應正視中國做出的努力,中國方面其實一直在強化知識產權的保護。特別是加入世貿組織以來,中國做了很大的努力,也取得了很大的成果,有些甚至是舉世矚目的。”中國法學會知識產權法研究會副會長李順德認為。 他還舉例說,像2004年關于微軟的案件就直接由版權局介入查處,并進行了相應的處罰;2004年僅查處的盜版生產線就有200多條。 在行動上,中美之間為此也進行過多次的貿易談判,取得了一些實質性的成果,中方為此還專門成立了知識產權保護領導工作小組。 當然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中國也還存在著一些問題。針對美方總是詬病的中國執法效率低下和對盜版商懲罰不夠嚴厲的微詞,上海高院副院長呂國強認為,根本原因在于中美在知識產權審判上適用的法則不同;其實,在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后,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是全方位的,不僅從民事救濟上對權利人進行經濟賠償,對于屢次侵犯知識產權觸犯刑律的,也將根據我國法律采取刑事措施。 WTO框架也不是解決知識產權問題的惟一方式 “至于中美就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存在的問題,通過WTO解決也不是不可以,但有些問題通過雙邊的協商方式就能解決好,不一定非要通過WTO框架,因為WTO機制要進行斡旋、仲裁,反而更麻煩。”針對美國商會提請采用WTO框架試圖解決爭端的做法,李順德認為。 他建議說,對于美國來說,看到中國的一些問題,最有效的方式應該是加強對中國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實行行之有效的支持。比如歐盟前一段時間就通過一些項目直接幫助中國,搞課題研究,為中國培訓知識產權方面的人才。而現在美國的做法往往是指責多一些,真正通過一些措施來幫助中國強化知識產權方面做得不夠,這樣實際上對解決問題并不是一個最好的辦法。 持此觀點的還有中國社會科學院知識產權中心副主任李明德教授。此外,李明德教授還強調說:“美國商會動輒通過各種渠道向中國官方施加壓力的做法,也是不可取的。中美這種爭議實際上應該走正常的查處途徑,權利人通過司法途徑合理解決,但事實是在2004年涉及中國知識產權的1萬多件案件中,沒有多少件是外國公司權利人提起訴訟的。” 知識產權之爭正在成為一種貿易策略 “現在看來,知識產權之爭已不僅僅是一個法律問題,事實上,它又正成為商業競爭的策略、貿易規則的籌碼。”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專家分析說。 李明德教授也認為,美國商會老是喜歡拿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說事,這說明了美國很看重中國這個巨大的市場,希望其產品更多地占領中國市場,盜版帶來的損失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但更深層的意義也許還在于借此在中美貿易中贏得主動、掌握先機。 另外,中國的許多企業實際上還要面對跨國公司精心設下的知識產權陷阱。而且,這種知識產權“陷阱”布局很有針對性,往往集中在中國最具有市場潛力的領域。過去幾年集中于通信、計算機、家電等領域,現在則把眼光更多地投向醫藥和汽車業。比如豐田訴吉利商標侵權、本田訴力帆侵權等。 事實上,早在2003年,美國商務部就有高級官員表示,如果中國政府不加強打擊仿冒盜版活動,包括美國在內的許多國家可能會聯合向世貿組織提出申訴,要求采取一致行動來制裁中國。不過,當時美國產業聯盟同時表示,要選擇一個成熟的時機就這個問題對世貿組織提出申訴。這其實還是一個謀略,只有等到他們認為能夠實現最大利益時,他們才會施以重手。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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