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設要善用地方立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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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17日 12:04 解放日報 | |||||||||
可畏 現在,一碰到問題就靠立法解決,似乎成了一種通用的模式,這實際上歪曲了“需要一個,制定一個”的立法原則。如果不堅持立法成本與立法效益的統一,將直接導致濫用立法,影響到立法權威。只立法不評估效益,將導致立法徒具形式。
近年來,中央層面法制建設的速度明顯加快,新制定或重新修訂的法律法規連續頒布,有關國家行政管理機關規范行政行為的規定也不斷出臺。尤其是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召開后,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完善經濟法律制度將成為今后立法工作的重點。如保障所有市場主體的平等法律地位和發展權利,完善市場交易法律制度,完善社會保障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將進一步加強。即便是改革行政審批制度的《行政許可法》,更大的目的也是為建立統一市場打下法治基礎。上述情況表明,用法律法規調整經濟和社會關系,維護各種利益主體的合法權益,已經成為發展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推進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的重要課題。 地方立法是國家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地方黨委堅持依法執政的重要內容。在中央政策的引導下,上海地方層面的法制建設要適應這種變化,為上海新一輪發展提供制度性保障。在堅持國家法制統一的前提下,兼顧各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存在的差異性,今后本市地方立法應積極適應如下兩個發展趨勢:一是中央引領地方的新模式已初步成型,地方要跟上中央漸趨加快的節奏,在法制建設和制度運作上,取得同步進展,否則在一定程度上將影響中央決策的落實效果。二是“超前立法”將進一步得到加強。雖然從理論上講,法律永遠是滯后的,但是從上海這樣一個特殊地區和超常規發展的要求看,在堅持法制統一的前提下,“需要一個,制定一個”的立法原則應成為地方立法的主流方向。 樹立正確的立法觀念是地方立法的首要原則。當前,尤其要正確認識以下幾個關系: 一是穩定性與及時性的關系。法律從來就是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的。在立法中要樹立凡是有利于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的法規都要立,凡是不利于生產力發展的體制性障礙都要堅決破除。這就要求在立法中,要根據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工作的要求,正確處理好穩定性與及時性的關系。穩定性就是一旦形成法規,就要嚴格執行;及時性是指立法工作要及時跟上形勢發展的變化,及時立改廢,使地方立法始終能與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相協調、相適應。 二是黨的領導權與立法主導權的關系。人大在地方立法中具有主導權毋庸置疑,而黨的執政領導權是人大依法行使主導權的政治前提。立法工作在制定上屬國家權力,在醞釀和審議上屬政黨政治運作的產物,這已成為現代政黨的執政模式。在新的形勢下,黨要堅持依法執政,就要研究如何通過制定大政方針,提出立法建議,加強對立法工作的領導,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這應該成為黨堅持依法執政的重要內容和手段。因此,在立法中要善于正確處理主導權和領導權的關系,黨的領導權重在“核心”,人大立法主導權重在“職能”。 三是普遍性遵守與個別人不適應的關系。一般說來,法律法規在一定條件下對所有相對人而言都具有普遍遵守的效力。但在實際執行中有時會遇到個別人不適應的地方,這實際上是立法不可能求全的問題,即便是所謂西方民主國家也概莫能外。這就要求在立法工作中,要明確如果所立之法相對絕大多數人都能普遍適應的,執法成本相對能夠承受的,就應堅持其法律效力。反之,就要修改或廢止。既不能盲目專制,也不能因噎廢食。 那么,如何來進一步加強地方立法工作呢?筆者以為,首先是要堅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堅持政治效果,就是在地方立法中要堅持立法的政治立場,所立之法要符合黨的執政要求,符合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堅持法律效果,就是在立法中要注重法的嚴肅性、權威性和實施性,使所立之法不會成為紙面化的產物。堅持社會效果,就是在立法中要注重相對人的承受能力,便于人們遵守和執行。三個效果的統一,將關系到所立之法能否得到有效貫徹實施的問題,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其次是要堅持立法成本與立法效益相統一。隨著城市現代化進程的加快,立法所涉及的領域將日益廣泛,任務也會增加,F在,一碰到問題就靠立法解決,似乎成了一種通用的模式,這實際上歪曲了“需要一個,制定一個”的立法原則。如果不堅持立法成本與立法效益的統一,將直接導致濫用立法,影響到立法權威。因此,要重視立法的“成本核算”,不僅要計算項目投入的成本,更重要的要加上保證其實施的成本。只立法不評估效益,將導致立法徒具形式。 再次是要堅持立法過程與立法后續工作相統一。當前在立法過程中,比較注意公開立法、民主立法的工作。與此相比,法規出臺后的宣傳、解釋和實施監督等一系列立法后續工作尚嫌不足。為了使全社會普遍遵守和了解立法的本意,維護立法的權威性,建議今后能加強立法后續的各項工作,使立法前、中、后各階段工作能統一起來。如,通過新聞媒體大力宣傳法規的立法原意、立法的目的以及對公民和社會的影響等,使法律法規深入人心以及加大監督檢查工作,增強法規實施的社會基礎,使法規能在實踐中得到正確有效的實施。 (作者為上海社會科學院社會調查中心特約研究員)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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