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提醒:政府避免對經營土地干預失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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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04日 11:26 新華網 | |||||||||
新華網呼和浩特2月4日電 (李云平)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岳頌東、中國城市經濟學會副會長楊重光日前接受記者采訪時介紹,經營城市的理念已被越來越多的城市管理者所接受,城市經營的效果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城市土地的經營狀況。作為城市土地所有權代表和管理者雙重身份的政府,在進行土地市場干預時要避免“政府失靈”。
據岳頌東研究員介紹,政府對土地的干預失靈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表現為政府的無效干預,即政府宏觀調控的范圍和力度不足或方式選擇失當,不能夠彌補“市場失靈”維持市場機制正常運行的合理需要。另一方面則表現為政府的過度干預,即政府干預的范圍和力度,超過了彌補“市場失靈”和維持市場機制正常運行的合理需要,或干預的方向不對路,形式選擇失當,結果非但不能糾正市場失靈,反而抑制了市場機制的正常運作。 據楊重光介紹,城市土地經營大致可包含城市土地收購儲備、土地的市場化供應、土地資產的改良、土地的經營融資、土地信息的搜集、評估和公布,以及土地的健康和安全等內容。從城市土地經營的整體情況來看,可能導致政府失靈的原因主要有五個方面。第一、政府盲目追求政績。第二、政府“尋租”。第三、從我國城市土地儲備方式來看,政府扮演著壟斷者的角色。第四、由于土地市場成為資本保值增值的有效投資場所,各政府部門之間的利益之爭影響土地市場完整性和協調統一性。第五、我國絕大多數城市目前還不具備現成的、完善的系統來獲取城市土地經營所需的充足信息。目前我國的土地信息主要來源于行政主管部門,缺乏對城市土地市場信息的系統調研和分析,致使信息的客觀性和有效性受到很大程度的影響,而由此確立起來的經營管理決策,其成效也相應削弱。 兩位專家認為,政府干預過多過深或者過少都將會打破平衡,引起土地市場的失衡。政府在土地資源的經營上必須兼顧經濟性和功能性,在二者發生沖突時,政府的導向性就變得更加重要。在城市土地經營中,政府應該加快確立土地市場化經營機制,通過控制土地投放總量、加強城市中心土地開發,在城郊結合部、新開發地區先期投入垃圾轉運站、休閑廣場等基礎設施,從而使“生地”變“熟地”、“冷地”變“熱地”,促進城市土地增值。同時,城市土地經營必須把滿足既定的城市功能放在首位,而不是一味追求經濟效益最大化,走資金導向型的道路。對于土地開發位置和時機的選擇,政府應當建立起宏觀調控措施體系,可以通過先期投入基礎設施、政策優惠、周邊地區開發或者直接劃出特定區域作為產業開發區、高教園區等方式,即將有限的財力、物力、智力資源聚集起來,形成某種特殊的區域優勢等途徑來控制和引導土地開發。 他們認為,就城市土地經營的整體而言,政府應該兼顧市場形勢,規劃調控城市土地利用,全面安排城市房地產建設,科學籌劃城市交通結構和布局,保障和監管城市市政設施的建設和經營、加強城市風景園林建設,使城市土地利用同經濟發展相協調。(完)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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