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票是神圣的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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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03日 10:32 中國青年報 | ||||||||
程計山 民政部官員關于農(nóng)村村委會選舉中“法律未明確禁止的競選行為不是賄選”的話一出口,媒體上立刻出現(xiàn)反駁與指責之聲。我想:什么是賄選?如何對于賄選的行為予以明確界定?當人們對于賄選難以找到一個準確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標準時,在村委會選舉過程中必然會存在一些介于合法與非法之間的模糊地帶;在這樣的模糊地帶,應當怎樣認定呢?
首先,之所以有人對民政部官員“法律未明確禁止的競選行為不是賄選”的觀點進行反駁與指責,是因為他們對于民主制度的認識過于理想化,具體表現(xiàn)為對選票的“神圣化”:將選票視為每一個選民必須正確行使自己權利的工具。比如,每當進行投票的時候,媒體報道都是說投下了“神圣”的一票。但是我認為,民主之治的含義系多數(shù)人之治;而多數(shù)人意志的形成,卻是一個個個體意志的組合。從這個意義上講,每一個個體在選舉的時候都是從自身利益出發(fā),以自身利益最大化為目的,這樣的選票并非是“神圣的”;而正是一張張并非“神圣”的選票,才構成了理性的民主之治。 其次,實現(xiàn)民主之治需要一個長期、艱巨的過程。我國農(nóng)村村委會實行直選僅有幾年時間,因此,不能由于村會委直選過程中出現(xiàn)的種種問題而簡單地指責農(nóng)民“素質低”。中國封建社會為了加強封建專制統(tǒng)治,實行了數(shù)千年的“愚民”政策;而“愚民”政策的前提是認為“民愚”,認為老百姓不能很好地自治,需要作為“智者”的官員來治理。筆者認為:如果不給農(nóng)村實現(xiàn)民主的實踐機會,農(nóng)村的民主之治、農(nóng)民的權益得到根本保障將永遠無法實現(xiàn)。而這個過程,首先就應當充分尊重農(nóng)民手中選票的權利,從而充分調(diào)動農(nóng)民參與自治的積極性;這其中,就應當包括對于那些介于合法與非法之間模糊地帶的選舉結果予以承認。 再次,民主之治是一個系統(tǒng)工程,而選舉僅僅是這個系統(tǒng)工程中的一個起點而已。選舉完成后,對于當選者行使權力的制約、監(jiān)督更為重要。同樣,對于競選者而言,競選僅僅是手段;競爭之后如何運用權力才是競選者的目的。因此,即便是合法的競選者,為了贏得選票,也會以善良的語言為選舉者勾畫出一幅美妙的未來。如果當選之后,權力不能受到有效的制約、監(jiān)督,權力者競選時的一切承諾都會變成謊言。應當清醒地看到:我國農(nóng)村民主之治僅僅在選舉這個階段進行了嘗試與有益的探索,但在村委會平時權力的運作中尚未形成切實有效的制約、監(jiān)督體制。正因此,一旦當選之后,公共權力往往容易轉化為私有財產(chǎn)。我想:當選之后缺少制約、監(jiān)督的權力能夠帶來巨大的私人利益,才是競選者采取不正當手段參與競選的原動力;同樣,正是由于缺少對權力的制約和監(jiān)督,從而造成了權力自身公信力的危機,選民的選票與其自身利益并不能從實際上聯(lián)系起來,從而使得選民為了蠅頭小利而犧牲自己根本的、長遠的利益———這才是賄選能夠得逞的根本原因。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jīng)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jīng)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