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公證處介入討薪并非良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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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02日 20:15 紅網 | |||||||||
最近,從正在召開的嘉興“兩會”上傳出消息,政協委員朱樾(嘉興市公證處主任)以提案形式向市政府建議:讓公證介入欠薪。隨后,浙江省公證員協會也發出文件,號召各公證處為解決建設領域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提供公證法律服務。為此,有社會人士在媒體撰文為之叫好(上海《青年報》2月1日)。筆者卻認為,由公證介入民工討薪并非是良策。 公證所證明的是行為的真實性與合法性,在程序上,且先不說尚需一定的費用,申
要為民工維權,所設計的路徑出發點,就要站在民工的立場,以民工的根本利益為基點。而現在在城市打工的民工,不僅在社會地位,而且在經濟上也處于弱勢,因而在討薪問題上,要在合法的條件下,在方法適用、經濟負擔、時間花費予以綜合考慮和選擇時,也要全方位的向其傾斜,如此才符合社會公正的要求。而在現有解決民工討薪的方法上,似乎也只有雙方協商,行政途徑,司法途徑等方法可供選擇,那在此情況下,由于行政行為所具有主動,快捷的法律特征,所以相比之下,由有關行政部門主動出擊,或者在接到民工欠薪投訴后,通過行政途徑解決民工討薪,無論從民工利益角度看,還是從方法選擇與可行性上看,都可能會比雙方協商和司法途徑(包括公證),來得經濟與方便。所以,讓公證處介入民工討薪并非良策! (稿源:紅網) (作者:周義興)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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