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與環保合二為一 論環評特權中的政府角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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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02日 07:10 中國青年報 | |||||||||
最近國家環保總局刮起“環評風暴”,叫停全國30個大型建設項目。大家必定覺得,這些項目目無法紀,亂搞一氣。如果違法必究,真的追究相關責任,大家肯定也會想到項目建設單位。眼下,大家十分關心他們的反應,期待他們給出說法。但我認為,這其實是沒找對責任主體———藥喂錯了人,就達不到治病救人之目的。 《中國青年報》質疑,大型工程好像“有邊開工邊環評的特權”。其實還真有“特權
從形式上看,大型項目都有企業法人,由企業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包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但政府是背后的投資者,是真正的老板,企業只是政府計劃的執行者。企業負責人都是政府任命的部級局級干部,他們的全部使命可以歸結為一個,即讓工程建成并投入使用。在此前提下,政府對他們有建設工期、工程進度之類的要求,有時候還懸有提前竣工的重賞。對于全體工程建設者來說,真是春風催、戰鼓擂,時不我待,只爭朝夕。 政府組建龐大國有企業,任命高官管理,目的只有一個,即按計劃保工期、保質保量完成任務,把大壩電站之類的東西搞起來,而決不是以數萬甚至十萬之眾,去研究項目可行不可行、環保不環保。既然終極目的是項目建成,工程竣工是工作好壞的主要標志,那么如何在早開工、晚開工之間做出選擇,就難不倒一個正常人。早開工,早投產,早產生效益,就是環保出了問題,也可以用效益證明問題出得值得,必要時也可以做點補救工作。晚開工,無論如何,最后還是開工———現在還愣著干嗎? 自然,政府向來強調“科學決策”,工程立項前,也搞過可行性論證。電力專家、地質專家、環境專家,可能還有兩院院士,大家濟濟一堂,從各自專業角度談出許多真知灼見,有認為可行的,有認為不可行的。都是些科學觀點,但如何形成科學結論,并無可循程序。我曾參加過某市“市長咨詢會議”,一旦專家發言結束,市長總說:“事情是這樣的”,“你可能不太了解情況”。既然領導了解更多情況,自然站在更高的高度,縱覽全局,有時就可以力排眾議,做出決策———這叫“戰略決策”。 現在環保部門叫停大型項目了,表面上是對項目執法,實際上應該尷尬的卻是政府。自然,政府只有一個,環保部門不過是它的一個專門機構,大家本該一家人不說兩家話。過去環保總局對大型項目確實睜只眼閉只眼,但在去年“審計風暴”過后,環保部門現在開始“環評風暴”起來。這就暴露了政府的弱點,即一個政府兩張皮,“一張皮”是發展經濟、上項目,“一張皮”是環境保護,兩者沒有捏合到一起。 如果“環評風暴”合法,應當改變行事作風的,只能是政府。而單個企業,可以邊生產邊污染,錢賺進自己腰包,環保責任推給政府。如果政府上項目,固然可以發展經濟,但環保推給誰呢?只能推給政府,推給它自己。譬如淮河流域發展小造紙、小化工、小制革,政府可能得了稅收,環保卻成了無底洞,得不償失。政府必須做到“一個政府”,把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統籌起來,合二為一。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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