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納稅了 請給我一張完稅證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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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01日 18:44 紅網 | ||||||||
近日召開的廣州市地稅工作會議透露,該市今年每個繳納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都將收到一張由省地稅局開具并郵寄到戶的2004年度完稅證明。據悉,廣東省內同時被列為試點地區的還有佛山市。(據1月31日《第一財經日報》《中國稅務報》) 多年來,由國家財政支付工資的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一直是最積極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主力軍”。然而大家多不知道自己應該如何納稅,以及一共向國家繳納了多少稅
按照通常的做法,稅務部門在通過單位代扣個人所得稅時,只為單位而不給個人開具完稅憑證。這樣,納稅人在納稅時很難做到“明明白白”。國外的情形卻完全不同,個人所得稅一般都是主動申報繳納,稅務部門則直接對納稅人開具完稅證明。 其實,為個人開具完稅證明不僅僅是與國際接軌的問題。國家搞公共建設的錢由納稅人提供的,國家應當對公民的納稅行為表示敬意。稅務部門作為一個服務性機構,有責任給每位納稅人一個明白的交代。納稅人都能對自己的納稅行為“心中有數”,國家的征稅工作才會更加順利。 我國公民在申請出國定居或送子女出國留學的時候,接收國往往都要求提供個人完稅證明。現在就是在國內購房、買車,一般也需要提交完稅證明了。因此稅務部門應當盡量滿足納稅人的需求,及時為他們開具相應的完稅證明。這不僅有助于促進社會信用體系的建立,也能促使公民更加自覺地主動納稅。 從嚴格意義上來講,公民附有完稅證明的收入,才是可支配的合法收入。因此,為納稅人開具完稅證明,也是建設法治社會的要求。廣州、佛山等地的新做法讓我們看到了希望。相信在不久的將來,所有依法繳納了個得稅的公民,都能在家中收到一紙完稅證明,可以自豪地說“我納稅了”。 (稿源:紅網) (作者:李清)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