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書記與當縣長為啥不一樣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01日 00:59 中國經濟時報 | ||||||||
青山 “當書記與當縣長就是不一樣。”發出如此感慨的是山西“賣官書記”武保安(1月31日《瞭望新聞周刊》)。 縣委書記和縣長,一個黨委一把手,一個行政一把手,工作側重點不同,理當不一
權力不一樣,是武保安眼中書記和縣長的第一個差別。縣長雖名為行政一把手,但政府工作畢竟要在黨委領導下,縣長也在縣委常委會領導下工作。縣委書記作為縣委常委會的“班長”,當然可以管縣長。發展是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縣委書記當然也可以插手經濟工作,可以插手縣長工作,甚至代替縣長履行職權。也就是說,縣長有的權力,書記都有;書記有的權力,縣長卻未必有。 “能否賣官”,是武保安眼中書記與縣長最重要的差別。縣長沒有干部任免權,書記有。于是,武保安在當上書記短短8個月內,以不斷調整干部為賣官契機,大造輿論,撬動人心,游講索賄,提高要價,玩弄權術,踐踏制度,大搞“一言堂”,大肆賣官索賄,經群眾舉報,檢察院初步偵察,查實受賄金額118萬元,另有570萬財產來源不明。 監督不一樣。縣長要受縣委書記領導與監督,還要受人大領導與監督,而書記則不一樣,政府與人大等幾套班子要在縣委領導下,書記理所當然是一把手,其對各種制度的破壞和玩弄,本就使下級監督名存實亡,而同級的監督也沒有約束力,再加上上級監督乏力,等于沒有監督。無庸諱言,在翼城縣,縣長沒有絕對權力,而縣委書記有。 好處不一樣。沒有絕對好處,貪官也就不會熱衷追逐絕對權力。武保安之妻多次講,武保安當縣長的時候,來看望的人很少,送的錢數額也不大,多數都是煙酒什么的。自從當了書記后,來的人也多了,送錢數額也明顯大了。有時候這一撥還沒走,那一撥又來了。為了避免雙方碰面,先來的就躲到里間,等下一撥人走后,才趕緊離開。 當然,差別遠不止這些。按理說,無論是書記還是縣長,盡管分工不同,但按照黨的宗旨,都是人民公仆,都以為人民服務為目的,本應殊途同歸。武保安利用權力差別賣官的下場,對所有官員都是一個警示:誰不能正確對待職務差別,誰把職位差別當成牟取私利的工具,誰就會在這種差別中走向歧途。同時,武保安案也再次提醒人們,要加大反腐敗力度,必須在制度建設上有所創新與發展,使所有差別的職務,全部納入統一的監督約束體制和機制內,尤其要致力于對一把手監督制度的建設,全方位筑牢反腐防線。 我們多年來并非不強調監督,司法、監察、紀檢、審計、反貪局等監督機構重床疊架,為什么還管不住一把手?不可回避的問題在于,監督和制約都是以權力作為后盾的,而一把手往往在所轄范圍內擁有領導一切的絕對權力,監督者都置于其領導之下,這直接導致了對一把手的監督純粹是聾子的耳朵——擺設。山東省泰安市原市委書記胡建學就有一句“名言”:官做到我這一級,就沒有什么能管得著的了。要想實現對黨委書記這個一把手的有效監督,最基本、最重要的無疑是分權制約,一把手大權獨攬的局面迫切需要從制度上加以改變。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