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協會支持反壟斷 要防止知識產權保護的濫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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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25日 19:10 工人日報企業周刊 | |||||||||
有關專家指出,要防止知識產權保護的濫用 本報訊 據報道,針對近期四川某企業訴索尼涉嫌壟斷一案,中國電池工業行業協會副理事長周正祥稱,“中國企業絕對不能含糊,337案我們電池工業協會組織幾家中國電池企業到美國打官司,我們都贏了,現在在國內市場,我們更應該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行業利益。”
“索尼在電池上設置了智能識別技術,目前國內雖然沒有反壟斷法,但有壟斷嫌疑,起碼是不公平競爭,很不合理。”周正祥說。“電池帶有識別碼,就設置了技術門檻,相當于一把鑰匙,別的企業沒有這把鑰匙,只有索尼的產品有這把鑰匙。別人進不去。” “中國的電池不比國外的差,我們有的是檢測部門,有檢測報告的嘛。而且顧客也可以檢驗嘛。現在是顧客想要用,不能用。”周正祥說。 國產電池廠商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知識產權及法律部卓榮波表示:“索尼在電池設置智能識別完全是一種壟斷行為,比亞迪十分支持四川德先科技的做法。”他再三向記者強調:“四川德先科技不是在炒作,任何一家電池廠告索尼都很正常。” 2003年,比亞迪曾被索尼在日本告上法庭,罪名是侵犯索尼公司鋰離子電池專利權,要求禁止比亞迪在日本銷售有關電池。 一家電池制造廠總經理告訴記者,索尼電池的“infolithium”技術用索尼自己的話來講,是增添了電池精確顯示的功能,但對兼容其它廠商的產品的確產生了排他性,而索尼一貫又不將專利技術提供給其他廠商。從這一點來說,的確有可能被判壟斷。 有知識產權專家認為,在提倡知識產權保護的同時,我們也要反對權利濫用。假設索尼公司設置技術壁壘的初衷是為了防止消費者使用仿冒產品引發事故,但是在實際中,這種設想并不能達到預期的目的,而同時,索尼的這種做法卻達到了排斥其他廠商生產的通用配件的效果。 如果一般的小企業采取這種技術門檻的話,也無可厚非,但是對索尼而言,其巨大的商譽意味著潛在的巨額商業利益,因此應承擔更大的商業道德責任,否則就違背了誠實信用和公平的原則。 但是專家同時也指出,在針對索尼公司的這起訴訟中,目前國內法律不健全,可以利用的法律資源卻比較匱乏。這是一個難點。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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