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們為什么不說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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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25日 10:56 中華工商時報 | |||||||||
王擎/文 當一個老板不愿說話時,沒人會當回事;當兩個老板不愿說話時,也不會有人奇怪;可是,當從事某個領域的所有老板都不愿意說話時,這多少算得上個事兒! 進入公用事業的民營企業老板們就是這樣一群“不愿說話”的人。他們的原則是:
民營企業進入公用事業應該算得上是一件光彩的事。按照現在普遍的認識,民營企業進入公用事業是“多贏”。地方政府缺乏足夠的資金建設城市基礎設施,而民營企業的介入不僅解決了資金問題,還可以為當地的就業做出貢獻;公用事業雖然算不上暴利,但是有長期穩定的回報,這在大部分商業領域都已飽和甚至是過剩的狀況下,無疑是為民營企業提供了一個新的商業機會;對于城市居民而言,也由于民營企業進入公用事業領域,享受到了完備的城市基礎設施給生活帶來的便利。 明明是件好事,可為什么大家偏偏都不愿說話呢?其實,這“不愿”里包含著 一部分“不能”的成分。 公用事業領域有著與一般商品市場完全不同的風險特性。公用事業領域吸引民間投資的基本方式是特許權經營,而這些領域的服務價格本來就控制在市政府手里,政府完全可以在特許權經營協議里以價格規制的方式降低投資回報、壓縮投資者的盈利空間。 也就是說,企業要想進入公用事業領域,首先得先需要政府的認可,政府給予企業特許經營權。當企業進入了公用事業后,企業生產出來的公用事業的價格是控制在政府手里的,這意味著,企業是贏是虧,贏多贏少,也都掌控在政府的手里。更重要的是,目前政府的管理更多的是人治,而不是法治。這屆政府答應的事,下屆政府可能不認賬。于是,進入這個領域的老板們變得小心、小心、再小心。最后干脆不說話,免得惹麻煩。 這當然不是個好現象。因為這并不是心甘情愿的選擇,而是有太多“不能”的因素左右著這個選擇。既然不是正常現象,就要改變。加強監管就是改變這種現象的一個有效方法。 這個監管包含著兩層含義。 一層是指對政府行為的監管。2004年,國家審計署公布的一系列數字和案件,正是對政府行為加強監管的一個具體體現。但是畢竟,一個審計署的監管能力是有限的,我們不可能指望審計部門能監管到每一個城市的每一個部門、每一個項目。 而中國正處在經濟體制轉型之中,體制轉型中的不確定性,政府官員的任職期限和短期行為,政府更迭,官員食言,都是公用事業民營化的障礙。 只有制定和實施有效的法規,讓法規來約束政府官員的行為,讓法規來監督政府部門的作為,才是對政府真正最強有力的監管。 監管的另一層含義是,加強對公用事業領域的監管。 一個良好的監管框架的形成和監管能力的執行,是公用事業能否得以發起、得以進行和得以完成以及未來的運營中間非常順暢的一個很重要環節。 而公用事業的監管在中國還是一個嶄新的話題。因為在過去的中國公用事業方面,行政權、監管權與國有資產管理經營權是混在一起的。而當民營企業進入公用事業后,現在的監管與過去的監管顯然已經不是同一個概念。 如今對公用事業的監管首先必須是依法的,這樣才公正,才能兼顧多方利益,不偏不倚。其次,政府職能要進行轉變,政府要由過去一個產品的提供者變為現在保障產品提供者。 而在監管中,有兩個環節很重要。第一個是準入制度,就是特許經營制,這個行業你準備發幾個牌照,這幾個牌照用什么的方式可以獲得,這個牌照中間的經營期限是多長,然后它的排他性限制是什么樣子的,企業的資質要求等等,都要有明確而詳細的規定,這樣才能避免過多人為的因素搞“貓兒膩”;第二個,是公共服務的價格怎么確定。我們知道,在西方,公共服務的價格是很重要的問題,這是一個很重要的監管內容。在中國,價格的制定正在逐漸引入價格聽證制度。程序是否公正是第一位的,而價格的高低是第二位的。 只有當各項監管措施都得以落實,進入公用事業的民營企業和地方政府處于平等地位時,老板們才能夠在到底“說不說話”上做出真正自主的選擇。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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