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機構的另一個名字叫社會畸胎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25日 09:50 中國青年報 | ||||||||
劉效仁 “如果您已經對自己生育幾乎絕望,如果您老公身體非常健康,如果您老公非常想擁有一個自己的孩子,如果您深愛著您老公,請您盡快與我們聯系!我們將為您聯系最合適的代理孕婦,讓你們擁有親生子女!”
曾在江蘇蘇州等地出現,目前已在浙江寧波、溫州等地設立了相關辦事處的“代孕機構”,以4萬元以上年薪,長期招聘代理孕婦,其中高級代理孕婦17個月的薪金在8萬元以上。據網名為“愛心使者”稱,有了一些成功案例的這個團隊運作已有大半年,沒出過什么問題。(1月22日《廣州日報》) 讀此新聞,真令人有“不知今夕是何年”之嘆!所謂“代孕”實則是舊社會“借種”丑陋現象的沉渣泛起,與其說是“愛心使者”,倒不如說是誨淫誨盜。 我想起柔石先生寫于1930年的小說《為奴隸的母親》。那個為生活所逼、兒子剛滿3周就被丈夫“典”給年紀已有50歲,背有些佝僂的、沒有兒子的秀才的“她”。“錢是一百元,年數呢,假如三年養不出兒子是五年。”當她懷上孩子時,秀才說道:“是呀,你也知道人生底快樂么?”而秀才的老婦人卻咒罵她,在家時,“恐怕竟和街頭的母狗一樣,肚子里有著一肚皮的小狗,臨產了,還要到處的奔求著食物。”最后,當她不得不與一歲半的親骨肉“秋寶”泣別,重新回家的時候,8歲的“春寶”不認娘親,“米缸內是空空的。” 母親的命運,其實正是那個時代女性的命運。在小說里,“她”沒有名字,事實是“她”僅僅是一個生育的機器,一個能生男孩子,被男人們玩弄于股掌間傳宗接代的工具而已。這種悲劇既源于貧困,更源于封建專制的男尊女卑。女性作為男性的玩偶,作為發泄性欲的工具,甚至作為男人們任意交換、出租的“物件”,從來就沒有做人的尊嚴和自由,也從來就沒有愛情和幸福。 可悲的是,男權時代的“錢妻交易”,遠遠沒有絕跡,再加上商業社會的“錢色交易”、“權色交易”,正以10倍的破壞力顛覆著人性的尊嚴。所謂的“代孕機構”,難道不是掛羊頭賣狗肉的誨淫誨盜?他們以數萬元高價征召“漂亮、聰明、學歷高、生過小孩”的女性作為高級代理孕婦,通過“辦相應的結婚證、身份證讓您順利代孕”。“代孕”亦非精子移入技術,而“一般是直接發生性關系”,這與賣淫、納妾有何本質區別。即使中介成了“代孕機構”,名曰“愛心使者”,其實與拉皮條的“老鴇”仍是一脈相承,一路貨色。 因“代孕”技術牽涉到一系列法律、道德、倫理方面等問題,早在2001年8月1日就被國家衛生部禁止,如今竟然改頭換面成了一種肆意組織賣淫活動的機構。不僅“代孕孕婦”的法律地位很尷尬,探視、撫養、繼承等民事權利都無法得到保障,女性的尊嚴、權利和幸福也被犧牲殆盡。而且,現實中此類事件經常會引發婚外情,甚至惡性案件。“代孕”機構作為一種社會畸胎,公開挑戰現行法律,踐踏著人類尊嚴,對此必須嚴加禁止,依法懲治。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