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偶然的世界第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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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23日 13:46 中國經營報 | |||||||||
一個偶然的“世界第二” 作者:劉福興 編輯:徐曇 1月7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簽發了南京長澳制藥有限公司二類新藥希靜洛美利嗪的生產批文。洛美利嗪是一家日本藥廠研制的一種最新的治療偏頭痛的藥物,1999年才
對于已經很久沒有推出什么“像樣”產品的中國藥業而言,此事最關鍵的興奮點是仿制行為的獲批。如果放在三五年前,洛美利嗪這樣品種的出現,不會在行業內產生大的震動,事實上,中國藥業在歷史上創造“世界第二”的能力是舉世聞名的,大名鼎鼎的西布曲明、奧美拉唑、阿奇霉素、克拉霉素都是這樣的產品。現在的情況不同了,在絕大多數人看來,3年前中國在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文本上簽字的那一刻,也宣告了中國化學藥業仿制國外專利藥歷史的終結。 2001年12月,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喜訊帶給中國化學制藥工業的是一聲嘆息,幾乎所有人都認為,從今以后,以仿制為生的中國化學藥業無藥可仿了。雖然也有人認為“無藥可仿”的說法不科學,理由是已過專利期的藥物是可以隨便仿制的,但誰都明白,“無藥可仿”指的是無專利藥可仿,仿制非專利藥物和仿制專利藥物的商業價值是有著天壤之別的。這里面的核心問題是國家給予獲得批準的仿制專利藥5年時間名為監測期的保護期,在這期間,不再批準其他企業生產,而非專利藥仿制則沒有這樣的待遇,這也正是藥企不遺余力追逐專利藥仿制、創造“世界第二”的根本原因。 然而,冷靜下來思考,在后WTO時代,像洛美利嗪這樣的“便宜”,是可遇不可求的。 據說,中國企業之所以能夠成功仿制,是因為那家日本企業是在1993年以前申報的世界專利,根據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有關知識產權保護的協議,中國政府對1993年以前的專利是不予保護的,而且,這家日本企業也沒有專門在中國申報專利。說到底,是那家日本藥企的實力與能力不足以支撐它像歐美的那些跨國制藥巨頭們那樣,在全球范圍內編織保護核心競爭力的網絡,否則,中國企業是沒有機會的。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講,南京長澳的這個世界第二,多少有些偶然,中國藥業無藥可仿的形勢沒有絲毫改變。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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