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公司上書事件 國家利益怎能受制于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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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21日 02:34 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 |||||||||
鄧聿文 跨國公司上書將使我們重新認識和反思跨國公司的作用。加入WTO之后,與外商的經濟競爭,實際上成了規則的競爭,包括各種利益集團在立法、執法、司法等領域尋租的各種激烈角逐和博弈,成為一種新的競爭方式和社會經濟運行態勢。我們需要對外開放、引進外資、實行優惠,但不能以犧牲本國人民的根本利益為代價
針對數十家跨國公司聯名上書對合并內外資所得稅法表示異議一事,財政部副部長樓繼偉1月17日在中國經濟形勢報告會表示:“一個主權國家的財政政策,任何時候都可以自主改變!贝饲,有關54家在華跨國公司就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并軌問題向國務院上書一事引起了業界和輿論的廣泛關注。 稅率并軌 目前外資企業名義稅負是15%,實際稅負是11%,而內資企業的名義稅負是33%,實際稅負為23%左右。無論是名義稅率,還是實際稅率,內資企業的稅負都是外資企業的一倍。這種情況世所罕見。因此,入世以后,理當本著內外資企業平等的原則,將兩者的所得稅合并。 事實上,自上世紀90年代中期起,“并軌”稅法的提議和草案前后已有數十稿。雖然有些相關部門和地方政府出于政績的考慮反對過早并軌,但在政策界、學界和絕大多數地方、部門間,對統一內外稅率并無原則分歧。專家們的普遍看法是,一些規模不大的外企和“假外資”可能會反對并軌,因為并軌對他們影響最大;而大的跨國公司可能對此不是很在意,無論是理論還是實證研究都表明,跨國公司更看重的是東道國良好的宏觀經濟環境、市場前景、人力資本、市場和司法基礎設施等因素,稅收優惠和政策傾斜往往被置于“吸引因素”的最后幾位。就中國來說,如果不是有龐大的人力、資源和銷售市場,稅收優惠再多外資也不見得會大規模流入;否則,流入的就不過是意在偷漏稅和避稅的外資而已。 但現在,上書要求“說法”的竟是54家赫赫有名的跨國公司,這多少有些出人意料。根據有關報道,跨國公司上書的的主要內容包括優惠政策,現有優惠政策的過渡性措施,合理的、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企業所得稅稅率,關于稅前列支費用,企業所得稅匯總申報繳納等幾個部分。其中,優惠政策包括希望保留的優惠政策和希望更新的優惠政策兩方面,并且特別提出,希望新的企業所得稅能夠就現有的優惠政策給予外商投資企業5~10年的過渡期。 從上述要求來看,跨國公司并非不在意稅收優惠。這似乎跟前面的看法相悖,對此的一個合理解釋,筆者認為也許是跨國公司想“魚和熊掌兼得”,否則,它們也不會在享受著稅收優惠好處的同時,又變著花樣地避稅。國家稅務總局的有關官員曾表示,一些跨國公司利用非法手段避稅,每年給我國造成稅收收入損失保守估計達300億元以上。另據統計,目前我國60%以上的外資企業賬面虧損,其中有許多跨國公司是“常虧不倒戶”,即企業連年虧損,卻不斷追加投資,擴大經營規模。原因就在于很多跨國公司通過各種避稅手段轉移利潤,逃避納稅義務。 利益聯盟 多年來,外資在中國享受著超國民待遇,從企業惟利是圖的本性看,希望繼續保持這種待遇是可以理解的,但是,54家跨國公司采取聯名上書的形式要求這種待遇就值得我們思考了。盡管跨國公司的公關能力很強、很有技巧是歷來都受到公認的,然而,以往的公關和游說一般都是在幕后單個進行的,像這樣大規模地聯合起來,訴諸于媒體,還是第一次。顯然,它們是想利用自己強大的市場優勢和輿論影響來左右政府的決策。一些專家就認為,跨國公司的上書行為無論如何都會對政府高層是否在今年將兩稅合并的決策產生影響。 筆者認為,跨國公司此舉反映了外資在中國市場上已結成一個廣泛的利益聯盟,并成為一支重要的既得利益集團力量。毫無疑問,外資今天已經成為中國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的很多行業都被外資一統天下,許多跨國公司也都占有中國市場半數以上的份額。而跨國公司的發展歷史表明,它們不僅操縱著經濟全球化進程,也在相當程度上左右著民族國家的國內政治。因為,全球市場和跨國組織在本質上與傳統的國家主權觀念是相沖突的,為了追求最大利益,跨國公司勢必要突破傳統的民族國家所給它施加的政策的界限,并按照它的要求在全球各地進行資源的配制和產品的銷售。為此,在過去,跨國公司常常操縱東道國的政治,出錢幫助某人、某派參與競選,甚至參與該國的政變;現在則利用自己強大的市場壟斷力量,與東道國的相關利益集團結合起來,通過游說和尋租,使政府政策有利于自己謀取更大利益。 所以,跨國公司上書將使我們重新認識和反思跨國公司的作用。加入WTO之后,與外商的經濟競爭,實際上成了規則的競爭,包括各種利益集團在立法、執法、司法等領域尋租的各種激烈角逐和博弈,成為一種新的競爭方式和社會經濟運行態勢。我們需要對外開放、引進外資、實行優惠,但不能以犧牲本國人民的根本利益為代價。如果因跨國公司上書而繼續保持其超國民待遇的話,那么,不但 造成了國家稅收流失,侵害了我國的稅收主權,而且使內資企業在一種不公平的環境下競爭,長遠來看,損害了國家的戰略利益。 隨著中國更深地融入經濟全球化,類似跨國公司上書的事以后可能會越來越多,并成為改革不得不考慮的一個重要因素。當政府面對不同利益群體,以及代表著不同利益群體的部門時,如何在短期利益和長期利益、部門利益和整體利益之間作出決斷,的確是對政府最大的考驗。 就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而言,目的是為內外資企業創造一個公平稅賦、平等競爭的制度環境,而一個確定性的經濟環境從根本上說,是有利于企業的長遠發展的。事實上,外資也一直希望能得到這樣的發展環境。何況,政府的引資政策導向已發生了變化,從一般行業轉向重點行業,從沿海轉向中西部,不再鼓勵一般投資,而是向先進技術、環境保護、生態平衡、農業發展等行業傾斜。所以,筆者認為,稅收并軌改革不能也不應受制于跨國公司的上書“要挾”。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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