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產權模糊的民校混水摸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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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20日 10:00 中國青年報 | |||||||||
岳建國 據1月18日《大河報》報道,河南襄城縣一高教育集團第一初級中學,是“由襄城縣縣委、縣政府牽頭成立的一所股份制民辦學校”。襄城縣教體局工作人員說,該學校的老師一部分是公辦老師,一部分是招聘來的,至于該學校的股份來自何方,還不清楚。該校學生交納學費的多少直接和成績掛鉤。1月17日,當天因為交不起學雜費而退學轉學的學生有一
看完這條新聞,我只能用兩個字來概括這所學校:怪胎。 先說收費。民辦學校沒有國家投資,主要靠自己的本金和適當盈利來維持,收費是合情合理的,也符合《民辦教育促進法》的規定。但教育首先是一項事業,起碼也是一個特殊的產業,國家支持它的原因,一是為了彌補公辦教育的不足,二是讓那些甘愿并有能力為下一代成長做奉獻的人滿足自己的心愿。在一些國家,民辦教育的主體是宗教、慈善等部門,有著社會救濟的性質,絕不是純粹做生意,更不是為了發大財。民辦學校在辦學宗旨和管理辦法上可以有一定的自主權,但不可違背國家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襄城這所中學卻以分數多少為依據的收費辦法,將考取高分作為辦學的第一目的,將自己當成工廠,把受教育者當成生意伙伴甚至賺錢工具。 但這還是次要的。筆者不解的是,這所學校既是“襄城縣一高教育集團第一初級中學”,卻又是“由襄城縣縣委、縣政府牽頭成立的一所股份制民辦學校”!誰都知道,縣城一高都是當地的重點高中,一所民辦學校為何要掛靠在它的名下?既然是民辦學校,當地縣委、縣政府牽個啥頭?為啥還使用公辦教師?這到底是政府的公辦學校還是私立學校?如果是公私合辦,為啥在收費時卻采用市場機制?既然是縣委、政府牽頭,為啥政務不公開,致使當地教育行政部門至今都不知道真正的股東是誰?還有,教育行政部門是民辦學校的審批機關,他們連學校股東是誰都不知道,那這所學校是誰批準的呢? 筆者無法了解這所中學更多的情況,卻知道這種學校很多地方都有。從外地情況看,這是因為某些掌握了公權的部門、學校和官員從已是大熱門的重點學校中看到了商機,于是就和有錢的大老板聯合在一起,憑借教育產業化的風向,鉆法律滯后的空子,以辦重點學校分校的辦法建立股份制民辦學校,從而在分享公辦學校的權利、名氣、信譽等公共資源的過程中得到巨額利潤。這種情況實在讓人憂慮。如果這種學校身處一種產權模糊、權力操縱、暗箱操作、收費放任、利潤失控且流向不明的格局中,家長和學生的利益就無人保護,公共資源和政府的形象就沒有人來維護,一旦出了問題,也會因相互扯皮而無法追究責任。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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