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企業文化不能好為人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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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19日 11:46 南方都市報 | ||||||||
街談 我們父母那一輩,人是單位的人,心是單位的心,吃單位食堂,住單位宿舍,兩口子吵架,找單位領導評理,星期天單位組織去公園,自然也是歡天喜地地去。如果長時間沒人組織集體活動,反倒會有意見,這是什么單位啊,節假日連個公園都不組織去一下。
用人機制的改革,也改變了人和“單位”的關系,現在單位組織員工星期天出游,靠自覺參加,可能會有很多人不去,畢竟,從經濟學的角度看,員工和用人單位之間是一種契約關系,而周日的游玩活動,想來是沒有寫進用工合同的。 《南方都市報》昨日報道,有公司出于好意,安排員工每周末集體出游,為了保證“出勤率”,不參加就用扣工資相威脅。雖然沒有執行過,但也惹得員工怨聲載道。有律師認為,公司節假日強迫員工出游,應視為加班,不僅要征得員工同意,還要付雙倍薪水。 企業安排員工出游看來是出于“理性”的思考——鍛煉身體、放松精神;更重要的是,提升企業文化,培養同事們團結友愛合作的精神。但員工卻有“利己”的考慮,要談戀愛,要為自己“充電”,要睡覺,甚至要自己出游——只是不愿意和同事一起去而已。有員工甚至反映,平時一周五天工作,周六經常要加班,周日又要集體出游,哪來的時間陪女朋友?公司和女朋友,兩頭都得罪不起,實在無奈。 事實上,不少企業對企業文化有一種相當機械的理解,以為所謂的企業文化就是多開展集體活動,這其實是過去單位心態的一種延續,企業文化本身就應該充滿個性,沒有千篇一律的模式,上班西服筆挺是企業文化,上班T恤牛仔也是企業文化的一部分,周末員工喜歡在一起活動是文化的反映,而各自各精彩也代表了企業的特質。 良好的企業文化,應該考慮企業和員工兩方面的需要,不能忽略員工的想法——為了員工好,也要問人家愿意與否,不能搞強迫。強行開展活動,強迫人家鍛煉身體,仍然是單位的家長作風,犯了“好為人媽”的錯誤。 至于增強企業凝聚力,其實并不在于是否經常在一起打球游泳,而是給員工更多的事業機會,挖掘員工的潛能,設計更為靈活的薪酬制度,做到待遇留人、感情留人、機會留人和事業留人,這才是最主要的。 中國有句古話:“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這是中國人做人的原則,用在企業文化建設上,也是相當符合國情和人情的。 □質數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