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納入公務員將失去什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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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18日 09:08 新京報 | |||||||||
有專家建議,把義務教育的教師隊伍納入公務員隊伍管理,以國家財政保障教師待遇。(1月16日《新京報》) 雖然我國《教育法》規定:“教師工資不得低于或高于同一地區公務員平均水平”。但即使是在廣州那樣經濟較發達地區,中小學教師薪金水平也大大低于當地公務員,更不必說其他貧困地區的教師。因此,從提高教師社會地位的角度來看,將教師納入公務員管理
但筆者憂慮的是,對比教師與公務員的精神價值,如果將教師納入公務員隊伍,會損害和犧牲教師這一職業的獨立價值。公務員應該是依法、廉潔、遵守紀律、以國家利益為基準、服從上級命令的辦事人員,而教育發展目標是培養人格高潔、獨立和有創新精神的學生,那么教師本身也要求具有獨立、崇高和奉獻的人格精神,兩者的人格要求差異明顯。 更重要的是,從終極意義上看,教師職業具有全社會最崇高的精神特質,如果將其納入公務員管理,以依附于行政權力為依歸,必將大大減少其職業應有的精神價值。 事實上,面對有關部門對《教育法》的違背,如果僅用“將教師納入公務員管理”的辦法來提高教師待遇,不是說明了我們對于法律的堅持,而是意味著我們的妥協和退讓。 □翰楚(廣東編輯)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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