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完善與話語權的平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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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14日 13:06 紅網 | ||||||||
這是一個關于制度的經典故事: 有7個人組成的小團體,想通過制定制度來解決每天的吃飯問題——要平均分食一鍋粥,但并沒有稱量用具或有刻度的容器。大家試驗了不同的方法: 方法一:指定一個人負責分粥:結果是這個人為自己分的粥最多,而且總是主持分
方法二:大家輪流主持分粥,每人一天。然看起來平等了,但是每個人在一周中只有一天吃得飽而且有剩余,其余6天都饑餓難挨。 方法三:大家選舉一個信得過的人主持分粥。開始這位品德尚屬上乘的人還能公平分粥,但不久他開始為自己和溜須拍馬的人多分。 方法四:選舉一個分粥委員會和一個監督委員會,形成監督和制約。公平基本上做到了,可是由于監督委員會常提出各種議案,分粥委員會有據理力爭,等分粥完畢時,粥早就涼了。 方法五:每個人輪流值日分粥,但是分粥的那個人要最后一個領粥。令人驚奇的是,在這個制度下,7只碗里的粥每次都是一樣多,就像用儀器量過一樣。因為每個主持分粥的人都意識到,如果7只碗里的粥不相同,他確定無疑將享用那份最少的。 但是,要想使這7個人發揮聰明才智、經過多次博弈形成完善的制度,就還得有個前提:這7個人的地位應當是彼此平等的,其中的一個人或幾個人不能憑借某種優勢例如身高體壯而牢牢地把分粥的勺把子抓在自己手里。 對于整個社會來說,各個群體之間、每個群體的個體也必然存在著矛盾。處理這些矛盾最文明的辦法是制定群體成員、社會成員都認可并共同遵守的“游戲規則”——制度。而完善的制度的建立,無疑要求每個個體、群體都要有平等的“話語權”。話語權的實質就是指在社會上,誰有權說話,誰說的話能傳達出去。從廣義看,話語權是新聞自由權利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屬于新聞自由權利中的“表達權”的一部分,是公民的一項不可讓與和剝奪的民主權利。 人人平等的原則,我國社會主義之初就寫入了憲法,我們每個公民都是社會主義的建設者,都是國家的主人。在事關公共利益的決策中,都應當擁有話語權。公民話語權的缺位,就會導致規則的不完善,進而造成社會不公。 中國社會科學院的社科文獻出版社推出《當代中國社會流動報告》一書,指出中國大陸的社會變革尚未形成合理的社會流動模式,而干部子女當干部的機會比常人高2.1倍。這就是因為干部任用的“話語權”很大程度上還是掌握在干部們自己手里;北京六大世界文化遺產景點經過“聽證”后欲漲價,是因為參加聽證會的多是持有月票的北京當地人,漲價對他們影響不大,而外地的老百姓在這個問題上享受不到“話語權”。 近一段時間來,我國部分地區的部分行業實行了“廉政保證金”制度,有的地方公務用車改革也在進行中。由于這些改革方案的制訂和實施掌握在的各級干部手中,這些改革都是以確保公務員階層的既得利益為出發點的,所以這些“自說自話”的舉措遭到社會輿論的強烈質疑。由于話語權的缺失,為改革支付成本的納稅人沒有任何參與決策的權力、沒有任何的話語權,這樣的“改革”當然不會公正公平。 不難發現,掌握話語權優勢的,多是“強力”部門或行業。由于分工的不同,他們往往掌握著社會的權力資源和經濟資源。如何加強對這些“強力”部門的監督,防止他們手中的權力異化為小團體攫取利益的工具,已經成為無法回避的話題。 (稿源:紅網) (作者:王威)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