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門規范服務員穿鞋化妝是立法過度行為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12日 14:02 信息時報 | |||||||||
賀貝 媒體從業員 由政府部門出臺制度、規范餐飲業服務工作,可知其重要程度,然而連服務員的穿鞋化妝也要規范,政府部門豈不成了企業經營者?這種過度立法的現象值得關注。 據解釋,出臺《規范》是為提高餐飲業服務質量。《規范》雖然不屬法律,但從“
也許,穿鞋化妝和服務用語,處理得好也能提升服務質量,但是,要在這方面作出什么規范,只能由行業協會統籌,由企業自身考慮,由市場機制調節制約,而不是政府部門越俎代庖。筆者弄不明白,鞋跟低于或高于5厘米,與服務質量和食品衛生有什么關系,啡廳服務員穿高跟鞋,她的優雅服務是不是就比不上穿平底鞋?淡妝與非淡妝的具體界限在哪里,服務用語又怎樣才算婉轉?顧客若對此投訴以作“自我保護”,《規范》要對此加以獎懲和問責,判斷是否違規的標準該在哪里? 服務員穿鞋化妝之類,不少企業把它視為經營的招式,體現企業的個性和風格,只要不是影響食品衛生和顧客安全,或有失國體,政府就不必多管。行政機關作出任何強制性、規范性的要求,都須有法律依據,連服務員穿鞋化妝的事也要立例規范,這透出目前行政管理上存在立法過度的現象。這也是某些政府部門未能實現職能轉變的表現。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