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補獨董抓住牛鼻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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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12日 10:11 人民網-江南時報 | ||||||||
湖南 朱達志 《新京報》1月10日的一則要聞標題引人注目:“四川長虹惡補獨立董事”。報道說,四川長虹新聞發言人向記者證實,10日上午9點半四川長虹將召開2005年第一屆臨時股東大會,討論審議增補第五屆董事會獨立董事議案,除此之外,不會討論近期發生的任何事情。
所謂“近期發生的任何事情”,最主要的應該是指該公司目前與美國APEX公司存在的巨額應收賬款沒有收回這樁事。這表明該公司的治理結構和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漏洞。而長虹于1994年3月上市至今,超過10年時間一直沒有獨立董事,這在中國證券市場也是獨此一家,按報道的說法“是很不正常的”。為什么說“很不正常”?因為中國證監會早在2002年就曾發文,要求在當年6月30日前,每個上市公司董事會里應當至少包括兩名獨立董事。但是依我看,長虹的做法雖說“不正常”卻也并不違法,因為我國的《公司法》里并沒有“獨立董事”這樣的制度規定。 而據新華社2004年12月15日電,目前公司法修改草案已經形成,該草案明確規定上市公司須設立獨立董事。在當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修訂草案)》獲得原則通過。這些信息表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也許已是大勢所趨。但是,第一,這并不能證明必須在上市公司設立獨董的天然合理性;第二,也并不必然說明,長虹的問題就是由于獨立董事的缺失所造成。 我們的國情不同,并非有了獨董就萬事大吉。希圖通過建立這一制度,就能解決目前上市公司的大多數問題,是一種不切實際的期待。 長虹出現的問題,關鍵的癥結究竟在哪里?我沒掌握相應的信息,不能輕易作出判斷。但憑直覺和常識,我相信這跟該公司的領導體制和決策機制關系更大。據報道,美國APEX公司的賴賬之舉早已不是新聞了。幾年來的受害者包括四川電子進出口公司、上海電子進出口公司、武漢電子進出口公司、中國五礦進出口公司等等。中國五礦還與APEX對簿公堂并于2002年底勝訴。這在業界是大家都知道的事,為什么長虹還要與APEX公司合作?我們可以設想,當初長虹決定與APEX合作,即便有獨立董事參與決策,又有多大的意義? 獨立董事候選人由管理層物色,經股東大會討論通過。這就決定了獨董的尷尬處境:一方面要行使法定責任,對董事會實施監督;另一方面,在實際操作中又很可能會觸及管理層的利害關系。照現有的體制,期望獨董們能代表中小投資者的利益,更是水月鏡花。希望長虹在“惡補獨立董事”的同時,還應該進一步加強自己內部決策機制的科學性、民主性、法治性建設。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