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社會最普通的話:我想要當人大代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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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07日 10:58 新京報 | |||||||||
1月6日《南方都市報》報道了深圳市民鄒濤在網上發表的《自薦直選深圳市第四屆人大代表公開信》,表達出了自己的意愿,要成為“一名真正的代表最廣大基層老百姓的人大代表”。 任何一個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公民,都有資格宣布:我想當人大代表。成為一個民意代表的起點就是想當民意代表,才合乎邏輯(畢竟,由于興趣、專業、身體等等原因,許
鄒濤想成為人大代表的原因之一是“……前一段民工受傷的事情,事實上,他們打工沒有用工合同,沒有社會保險,這樣的群體,在深圳至少有幾十萬、上百萬,我為他們奔跑,跑很多政府部門,勞動局、社保局等等部門,他們都回答我,按照現有的法律條款,沒有辦法保護到他們。” 如果他成為人大代表以后,“可能還是不能解決個體的問題,但是通過我大量的調查之后,我能夠向有關部門提出一些建議,特別是我們深圳,地方有較大的立法權,比如我們是不是對這一類的群體該有更多的一些適當的關懷的措施?這不是關系到幾個打工仔受傷害的事情,它會影響到一個群體的切身利益。” 一個真實的驅動因素,一個虛擬的解決辦法,可以從兩方面來看。一是現實中的一部分公民的利益受到損害,政府意識到了卻“無能為力”;長久下去,這些人就會真的變成隱形公民,樂與怒都無人知曉;這不僅是公民社會的恥辱,不公平的積累更可能會轉變成對社會的絕望。 有人說了,這容易,讓幾個人大代表多多關心這塊,反正鄒濤說的解決辦法任何一個人大代表都說得出來。這未免過于盲目樂觀。任何一個人大代表的能力、精力、知識構成與生活經歷都只能說讓他關注一個局部的問題———即選舉他的那一部分選民關心的問題。像鄒濤這樣平時大量關注民工權益的人,就對民工問題更有發言權;你讓他對海嘯預警提些建議,硬要說,只能是外行話、套話和假話了。第二方面說明任何公民群體都需要自己的代言人,旁人說,多半是抓不到癢處。 從法律層面上看,人大代表定期的選舉,就是從制度上保證新的聲音、民意進入,讓那些選民最信任的人成為新的代表。這樣,才不會忽略一部人的聲音。所以“自薦人大代表”這種方式,各地都多出現一些會更好,即使沒能如愿,他們至少提出了自己的社會觀察,呈現了最需要解決的難題。 □連岳(福建作家)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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