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八定理:監管富人資產銀行應從早從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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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06日 11:02 新京報 | |||||||||
眼下,“富人銀行”正雨后春筍般的冒出來。雖然“二八定理”(20%的客戶為銀行創造了80%的效益)正在被不少銀行當作金科玉律,但需要提醒銀行的是,讓眾多國有銀行“頭大”的大量不良資產,其中80%大約也正是由20%的客戶創造的。所以,從嚴監管“富人銀行”刻不容緩。 國內銀行的“金融創新”往往需要付出昂貴代價,昔日的金融新產品“車貸”即是
一是要防止各商業銀行競相提高理財承諾的收益率,并且拍著胸脯把投資風險都扛下來,那樣就無異于變相提高存款利率,而且對“窮人”來說也是不公正的。 二是要防止各商業銀行以贈送行為來變相提高“富人”資金的待遇。像光大銀行那樣“擁有VIP卡的客戶可在北京的54家知名醫院享受貴賓預約、專家咨詢、貴賓導診、接診服務,可以享受光大銀行指定的國內規模最大的高爾夫連鎖服務機構‘尊皇高爾夫國際網絡俱樂部’優惠服務”,則值得商榷。如果各商業銀行競相向“富人”贈送這樣高價值的附加服務,那么“富人”爭奪戰演變成高息攬存便指日可待。 三是要防止個別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協助“富人”獲取不當得利甚至非法收益,切切謹防個別為富不仁的“富人”利用“富人銀行”逃稅甚至洗錢。此言不是危言聳聽。 尚且不說人民幣理財分紅收益正陷入稅法真空(不排除有銀行會利用這個漏洞替富人“合理避稅”),更有作為反面教材的國際案例為鑒———去年9月29日,一向以為“富人”服務而著稱的花旗銀行東京丸之內支行以及名古屋、大阪和福岡分理處因違法從事多項金融業務(主要是協助富人洗錢),被日本金融廳勒令從這一天起全部關閉,有關專家因此認為“富人銀行”更容易滋生犯罪。常被國內銀行家們拿來作為楷模、引為“國際慣例”的花旗銀行尚且犯這樣的錯誤,不能不引起正在挑起“富人”爭奪戰的國內商業銀行和銀行業監管當局的警惕。 筆者以為,辦“富人”銀行可以,但要防止其競爭失控,一旦各商業銀行拼奪“富人”陷入惡性競爭,就會成為一場銀行向富人獻媚的鬧劇。除了各商業銀行應該自覺加強自律和內部控制外,關鍵在于銀行業監管部門應未雨綢繆及早從嚴監管,使“富人銀行”避免走以往某些“金融創新”屢敗屢戰的老路子。 □謝風華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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