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國資:科研院所改制應允許出現多種形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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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04日 17:51 上海國資 | |||||||||
是一個毫不動搖,還是兩個毫不動搖,是使股份制成為公有制的主要實現形式,還是私有制的主要實現形式,多少年來始終存在著不同理解、不同認識、不同操作方針,存在著思想斗爭。這樣的情況,在科研院所改制中同樣出現。 ——上海市政協科教文衛體委員會主任周鶴齡談科研院所改制文/本刊記者 顧 佳
有專家稱國有科研院所改革為國有資產改革的最后一塊堡壘。早在1998年,國家就啟動了應用開發型科研院所轉制工作,但在經歷五年改革后,國有應用型科研院所改革仍然面臨著怎么改、怎么深化等難題。 上海是科研院所比較集中的城市之一,有105個轉制的地方院所,以應用型為主。盡管上海的科研院所轉制、改制不乏成功案例,但在改革過程中仍存在不少深層次難題。為深入探討國有科研院所、尤其是上海國有科研院所改制的問題,記者專門采訪了上海市政協常務委員會委員、科教文衛體委員會主任周鶴齡。作為中共上海市委組織部原副部長,周鶴齡一直參與并關注著上海的國有科研院所改制。 “科研院所改制,改成什么?” 周鶴齡告訴記者,1999年,原中央在滬部屬轉制的十幾家科研院所下放當時他就想到了科研院所轉制后可能會遇到一系列需要探索的難題。例如,科研院所改制為企業后,會是什么性質、類型的企業,定位是什么,機構設置和運作模式如何,領導體制應該是什么樣的?事實證明,直到今天,人們對科研院所轉制、改制存在著的這些問題,仍然沒有認識得很清楚。 我國大部分重要的國有科研單位建立于上世紀50年代計劃經濟時期,學的是蘇聯模式,屬于事業單位編制。“事業單位”是一個特殊的范疇,具有典型的中國特色,無論其稱謂還是機構性質、管理方式、運作模式,與西方發達國家的科研機構是不同的。一般是指在教育、醫療、科研、文娛、體育以及農業技術服務等領域為社會公眾提供公共服務的機構和組織的總稱。不少科研院所身兼數個職能,既服務于生產和社會需求,又是行業標準制訂者及行業檢測的權威,院所的領導通常是行業協會的負責人。這種特殊性使這類科研機構在轉制為企業后,從一開始就面臨性質和定位問題。 周鶴齡認為,轉制后的科研單位不應該僅僅成為一般的產品或高科技產品生產企業,而應是具有特殊性質的企業。除了生產一般意義上的物質產品外,更重要的產品應該是產出科技成果和科技服務,包括制訂行業標準、行業規范、進行計量檢測等。所以,科研院所改制后機構如何設置、運作模式和領導體制怎樣確定,應該以此作為思考的重要出發點。 但是,周鶴齡強調,大部分科研院所一旦轉制為企業、特別是管理層持有的企業后,則可能無法繼續操作公益性、行業性的科技服務。在原先事業單位體制下,科研院所不帶特殊利益,可以從事國家有關部門委托性質的科研開發和服務,如制訂行業標準、檢測產品、管理行業協會等。這些院所改制為企業后,將直接參加市場競爭,如果仍由其進行此類科技服務,其公證性很難得到信任。故此,周鶴齡忠告,對于這些重大的問題,院所在改制前一定要有相應的思考和應對策略。 科研院所改制應允許多種形式 黨的十六大報告強調,既要毫不動搖地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又要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還指出要大力發展國有資本、集體資本和非公資本等參股的混合所有制經濟,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使股份制成為公有制的主要實現形式。“是一個毫不動搖,還是兩個毫不動搖,是使股份制成為公有制的主要實現形式,還是私有制的主要實現形式,多少年來始終存在著不同理解、不同認識、不同操作方針,存在著思想斗爭。這樣的情況,在科研院所改制中同樣出現”,周鶴齡說。 在周鶴齡看來,科研院所是否施行MBO(管理層,也即領導層收購企業或者控股),對他們是實施分配制度改革,還是由他們進行產權改革,在這個問題上,首先上下各方要想明白。周鶴齡認為,那些原屬國家部委、擁有豐富無形資產、規模較大的科研院所,采取多種性質資本的混合所有制產權結構比較適宜,對管理層(領導層)采取分配制度改革是比較合適的做法。國家和其他其它資本出資,但允許管理層和骨干人員持股(比例高低視情況而定),這樣既可以激勵管理層和骨干人員,也有利于科研院所類型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目前,另外一種改制模式是科研院所與企業集團結合。對此,周鶴齡評價說,這不失為一種方式,也有成功的先例。但科研院所改制后不隸屬于某個企業也有好處,可以面向全社會服務和尋求合作項目,一旦進入企業集團內部,原來的老客戶出于保護商業秘密的目的,會考慮退出合作,新客戶形成也受到限制。而且,中國的企業集團規模無法與西方國家的跨國大公司相比,如果科研院所進入的企業集團并沒有占有很大市場份額,反而會對科研院所的發展和研發形成制約。如與企業集團合并,另一個特別需要注意的是人事問題。由于多種原因,科研單位進入企業集團體系后,往往會在重組、重構的名義下,進行管理層人事調整,這種突然出現的人事變更極容易影響科研院所工作和項目研發的連續性,導致改制受挫。所以,并不是進企業集團就是改革,不進就不是改革。應尊重經濟規律和科研發展規律,切勿以硬性的行政命令將科研院所歸并入企業集團。 組建上海產業技術研究機構時機成熟 去年,上海市委、市政府提出“科教興市”的行動綱領,提出要為中小企業和行業建立應用技術開發的平臺。這對上海的應用型科研院所來說,無疑是一個特大的利好,但目前的問題是,在實際操作中存在著某些悖論。 “一方面將原來一些很好的平臺放在一旁,讓它們自生自滅,逐步失去優勢;一方面又去建立新的為中小企業和行業應用技術開發的平臺,這不是矛盾嗎?將那些有幾十年歷史、國內外有一定知名度的科研院所丟在旁邊,不進行重組、重構的整合,是改制中的悖論。”周鶴齡說。 “現在它們、尤其是原部委屬的轉制科研院所,改制時機比較成熟,有三個方面條件比五、六年以前好。” 首先,組織條件好了。原來一些屬于中央部委管轄的國家級院所現在已經下放到地方,上海有條件進行統籌安排。其次,上海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條件比較有利。上海提出“科教興市”戰略,發展應用技術很重要。比如上海要建立四個中心、提出成為世界現代制造業和裝備業重要的基地,這些對科研開發的要求、尤其是應用性開發要求十分強烈,上海地方科研單位以應用型為主的現狀正好符合上海目前的市場和社會需求。以應用開發和二次開發為主的科研院所,可以直接為上海的四個中心和發展現代制造業、裝備業服務。最后,思想條件成熟。幾年的企業化改革,或多或少改變了科研院所對國家單純“等、靠、要”的思想,開始逐漸去適應市場經濟的需求,這為上海科研院所的深化改革打下了很好的觀念基礎。 周鶴齡認為,上海的科研院所改制,可以借鑒中國科學院在改革中的一些經驗和做法。中科院對一些研究機構進行重組整合,不僅增強了科研力量,輕裝上陣,而且資源調動相對容易,有利于解決學科交叉項目的研發問題。上海的院所同樣可以進行資源整合重組,甚至可以聯合其他省市相關行業的院所,進行資源整合,擴大自身實力。比較完美的設想,是可以將上海的科研單位分工為兩大塊,一是進行基礎研究的中科院體系,二是實施應用型、包括二次開發研究的上海地方的產業技術研究體系。而當前的第一步是組建上海產業技術研究機構(院)。 上海實施“科技興市”,重要的戰略意圖之一,就是與長三角的其它城市展開合作共贏的錯位競爭,而非目前的同構競爭。“上海要走好下一步棋,沒有自己獨特的東西不行啊!從這一點講,科研院所改制既是自身生存和發展的需要,更是上海未來發展的大趨勢所迫。上海應該發揮科研方面的比較優勢,加強對包括科研院所在內的知識生產類產業的變革和扶持,牢牢把握目前的改革機遇。”周鶴齡感嘆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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