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的國企改制應該推倒重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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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02日 10:43 中國經營報 | ||||||||
作者:鄔鳳英 據報道,浙江黃巖國土局原副局長陳熙,在國企改制的過程中,利用各種違法違規的手段,將國有房地產企業“黃巖房產”據為己有。事發之后,陳熙因涉嫌職務犯罪被逮捕,但“黃巖房產”轉制卻依然有效。盜竊國有資產者有望“坐牢一陣子,幸福一輩子”。在我看來,這違背了起碼的正義原則,必然會產生惡劣的社會影響,無論從任何意義上看都應
推倒重來是維護法律尊嚴的邏輯結果。我們很難想像,假如我們抓到了一個盜竊犯,法律會允許在把他送進監獄之后,卻仍然認為他盜竊得來的財產應該歸他所有。利用改制的名義侵吞國有資產,雖然手法上很精致,而且頭頂上還有“改革者”的光環,但在性質上,卻和從別人口袋里掏錢的盜竊犯并無二致,危害性還遠大于一般的小蟊賊。因此,如果不在罪行確定之后同時宣布改制無效,那將是對法律的無情嘲弄,法律也從此沒有什么信譽可言。 推倒重來也是防止國有資產進一步流失的必要步驟。假如陳熙“坐牢一陣子,幸福一輩子”的前景變成現實,那會對潛在的國有資產覬覦者產生什么樣的示范效應?他們必定會認為侵吞國有資產無疑是一件有利可圖的買賣!因為一段時間的牢獄生涯,換來靠合法方式一生都掙不來的財富,還是很劃算的。更何況考慮到司法腐敗方面的因素,只要財富在手,坐不坐牢,坐多長時間牢,用什么樣的方式坐牢,都不是沒有運作的空間的。這樣一來,陳熙的被捕,不僅起不到以儆效尤的作用,反而會鼓勵那些有條件、有意志侵吞國有資產的人大膽作案,加速國有資產的流失。 推倒重來才能重建社會公眾對政府的信心。政府是不是一個有能力、有意愿維護公共利益的政府?對于社會公眾來說,回答這樣一個問題,其實是一個“聽其言、觀其行”的過程。實際上,近年來大規模的國有資產流失以及隨之而來的大規模下崗,已經讓公眾對一些政府部門的管制能力產生了深深的懷疑。如果政府在處理已經被揭露的侵吞國有資產的案件中,采取默認既成事實的做法,則必將會重創公眾的最后一點信心和希望。政府只有通過合法程序斷然宣布改制無效,讓犯罪分子竹籃打水一場空,才能挽回公眾的信心,帶領公眾涉過改革的深水區。 推倒重來最重要的意義,實際上還在于維護一個社會的基本價值觀,維護自然法意義上的正義原則。中國的國有資產是屬于全民的,國家不過是它的“托管人”。國有資產不僅凝結著國有企業職工的血汗,也包括在高積累時期,國家通過“剪刀差”從農民那里提取的剩余。任何“改制”行為,如果不考慮到這些,而是任人瓜分掠奪,不論打出什么旗號,都和搶劫無異。允許陳熙以階下囚的身份坐擁非法得來的億萬財富,實際等于承認搶劫的合法化。一個以成王敗寇為行為準則,視搶劫為致富捷徑的社會會出現什么景象?我們想想就不寒而栗。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