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晚宴提供捐贈者與社會雙贏的新思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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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29日 10:03 新京報 | |||||||||
12月28日《新京報》報道,中國扶貧基金會將首次舉辦慈善晚宴,捐贈善款者可以參加國宴。有關人士表示,這樣的慈善晚宴計劃每年舉辦一次,使之成為慣例。 和國外富翁熱衷于公益捐贈不同,我國的公益捐贈多來自普通人,富人對此并不踴躍。這是我們面臨的一個現實。
在這樣的現實下,如果一味抱怨甚至指責富人思想境界低,他們不愿意捐贈的現實并不會因此有任何改變。現實要求我們正視現實、尋找對策。 其實,富人并不是什么款都不愿意捐。今年奧運會之后,不少富翁獎勵奧運冠軍時“揮金如土”,同樣是他們,卻為什么對公益事業“一毛不拔”?差別恐怕就在于,獎勵奧運冠軍,有新聞媒體的關注,吸引公眾的“眼球”,對于在社會上樹立個人和企業形象、取得廣告效應,都大有裨益。而捐款公益事業,往往得不到上述回報,也因此銷蝕富人們捐贈的熱情。 和為了某種回報才捐贈相比,不求任何回報的捐贈,思想境界當然要高得多。但當人們的思想境界達不到這樣的高度時,我們必須在以下兩者之間作出取舍:要么讓捐款者得到必要的回報,要么干脆不要捐贈。其實,對富人來說,捐了錢想有點收益,也算人之常情。這種“雙贏”似乎更符合“經濟人”的本性,也只有根據“雙贏”設計的制度,才能更好地讓富人心甘情愿掏腰包。 所以,慈善晚宴的創意,其貢獻不僅是提供了取得公益捐贈的具體路徑,更在于它提供了一種思路:“雙贏”。 用這樣的思路來考量,就公益捐贈而言,我們有很多工作可以做。比如,在我國,現行稅法對公益捐贈取得免稅待遇的條件限定過于嚴格,多數公益捐贈并不能得到免稅待遇。是不是可以考慮放寬公益捐贈的免稅條件,實現捐贈者和社會的“雙贏”? 社會分配機制有三重,一是在市場機制上的首次分配,企業通過經營獲得收入;二是政府通過稅收機制,實施的第二次分配;三是當僅通過稅收不足以調節貧富差距的時候,需要在自愿基礎上的第三次分配,即慈善公益事業,讓社會分配更趨公平。在富人對公益事業熱情不足的現實下,通過必要的回報喚起捐贈人的熱情,就非常必要。 □李曙明(北京編輯)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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