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嘯警醒亞洲應盡快建立制度性巨災救助體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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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29日 05:57 第一財經日報 | |||||||||||||||
沒有人會預料到這一切。一場里氏8.7級的地震及其引發的海嘯,迅速波及印尼、印度、斯里蘭卡、孟加拉國、馬爾代夫、泰國、馬來西亞等多個國家。最新消息顯示,海嘯所造成的各國死亡人數已經突破5萬人,并且,這個數字還沒有包括災后瘟疫將造成的死亡人數。 災難徹底摧毀了人們的圣誕余歡。而僅僅在海嘯發生的十天前,即12月16日,世界領先的再保險公司之一——瑞士再保險公司發布研究報告指出,2004年全球因自然和人為災
顯然,如果該份報告推遲十天發布,那么,其結論將更加“黑色”。 在八九月份颶風橫掃美國、加勒比海、墨西哥灣及大西洋盆地一些地區之后,南亞海嘯再次把一個沉重的現實拋出了水面:在人類所創造的財富以前所未有的加速度累積的同時,這些財富和正在享受這些財富的人們仍然面臨著巨大的災難性不確定事件的嚴重威脅。 天災無可避免,在最大限度地提高災難預測準確度以降低災難后果的同時,災難后的救濟就顯得至關重要。 救濟途徑之一是本國政府啟動應急救援機制,動用本國財政資金進行救濟。此一途徑雖然效率很高,但其缺點在于,巨災后果有可能超出國家財政的救濟能力。 救濟途徑之二是政府間的人道主義援助和企業自發的捐獻。這在一定程度上也能起到災難救濟的作用。但此一途徑的缺點在于,救濟的穩定性不夠。 途徑之三是通過商業巨災保險體系獲得救濟。但因為巨災在風險分類上屬頻率極低而強度極高的風險,不屬于傳統中理想的可保風險,保險公司也由于對巨災風險缺乏精確的評估能力,不敢貿然提供巨災保險產品。 那么,應該如何建立一套合適的、有效率的巨災保障體系,來減輕諸如本次南亞大海嘯般國際性巨災所造成的慘絕人寰的后果呢? 也許,正在發生的一件事可以給我們提供某些思路:12月16日,由澳大利亞儲備銀行、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香港金融管理局、印度尼西亞銀行、日本銀行、韓國銀行、馬來西亞國民銀行、新西蘭儲備銀行、菲律賓中央銀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泰國銀行11家金融機構組成的東亞及太平洋中央銀行行長會議組織(簡稱EMEAP)將發行亞洲債券基金第二期。該期基金金額為20億美元,由各成員儲備出資,投資于8個EMEAP成員市場中主權與準主權發行體發行的本幣債券。 更重要的是,該期基金確定了向私人部門開放的原則。根據E-MEAP的設想,泛亞基金和各成員子基金在第一階段接受EMEAP成員的認購后,將在第二階段通過上市等方式向其他非EMEAP投資者,包括私人投資者開放。EMEAP成員的初期認購將起到示范和種子投資者的作用,從而順利實現該期基金從政府項目向市場化產品的過渡。 循此思路,亞洲各國能否協調成立一類似EMEAP的區域合作組織,由亞洲各國央行以儲備出資,共同成立“亞洲巨災援助基金”?在平常期,該基金由專門的管理委員會負責投資運作,爭取獲得穩健利潤;在巨災發生后,立即給予救濟;在救濟后,由各成員國補足基金規模。 當然,“亞洲巨災援助基金”的規模及各成員國具體的出資額度及比例等細節問題可以另外討論。在時機成熟的時候,該基金也可以向普通機構投資者和私人投資者開放,在一定程度上實現向市場化產品的過渡。 既然EMEAP于2002年提出以外匯儲備出資建立亞洲債券基金的想法肇始于1997年的亞洲金融危機,基金成立的目的也是要幫助“建立起一種能防范金融危機的地區金融體系”,那么,以此次南亞海嘯災難為契機,建立區域災難互助基金——“亞洲巨災基金”,當然不是完全沒有可能。 把此思路進一步拓展,則在聯合國的框架下,亦可以成立“聯合國巨災基金”,建立對巨災的制度性穩定救濟途徑,從制度上提高人類整體抵抗自然災害的能力。 相關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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