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化執法不是拿警察當病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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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27日 13:39 紅網 | |||||||||
據12月24日《北京娛樂信報》報道,一組數據顯示,僅今年3月份以來,8個月內南京市就發生了近150起襲警事件,300多名民警遭到毆打。據了解,發生這些襲警案與南京市公安局實施的“人性化”執法也有關系,不少違法分子將其理解為“軟弱”執法。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南京公安機關的紀律規定,被投訴達到一定次數,民警就要下崗。一些人也正是利用了這點對民警大搞不實投訴,因此,民警在執法中非常害怕投訴。
人性化執法遭遇襲警難題,似乎是個無法解決的悖論,那么還要不要人性化執法?答案是無庸置疑的。但是應該讓人們明白一點就是:人性化執法不是拿警察當病貓,對執法對象、對警察、對管理警察的相關領導,都應該首先明確這一點。 人性化執法的前提就是市民有相當的法律知識,最重要的是要讓他們知道襲警有很嚴重的后果,每一個襲警者都會受到嚴厲的懲罰。要讓他們知道人性化執法不是警察只對他們說“好話”,如果拒不服從照樣可以強制執法。同樣要明確一點,那就是不要曲解了人性化執法,人性化執法不是只說甜言蜜語,行使執法權的時候需要的是“先禮后兵”,“禮”如果解決不了問題必須用“兵”,對待不“禮”的人不能一味講“禮”,太軟弱反而會喪失了執法威嚴,損害了執法形象。警察本來就是國家的暴力機構,不能因為實行人性化執法而變成病貓,該出手時就出手。相關領導需要明確的問題是不能簡單地把有沒有投訴作為衡量是否人性化執法標準,硬性規定一定的投訴量就要下崗只會束縛了警察的手腳,反而會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如果一個警察因為嚴格執法而得罪了某個執法對象,他聯合其他執法的對象共同對這個警察投訴,一個合格的警察就會因某個小人鉆了規定的空子而被迫下崗。 因此,人性化執法不能簡單地量化,相關制度的完善在此顯得相當重要,對人性執法的尺度一定要掌握好,不能讓執法對象遭遇暴力執法,也不能讓警察受到“委屈”。不要民警一遭到投訴就讓其下崗,可以綜合考慮他的表現然后再做決定,要對投訴查清核實,正本清源,對受到不公平待遇的民警要還其清白。 總之,不能因為人性化執法遭遇襲警難題而半途而廢,但是提倡人性化執法也不是拿警察當病貓。警察遭遇頑固反抗或無理取鬧時,完全可以強制執法,執法對象和警察都應該明白這一點。 (稿源:紅網) (作者:秋子依風)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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